2022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深圳企业参展费用支持项目
截止日期:2023-03-06
对报名参加省商务厅组织广州至法兰克福往返包机,并实际实地参加2022年德国法兰克福国际灯光照明及建筑物技术与设备展览会的企业参展人员往返机票费用给予支持。
支持领域
对报名参加省商务厅组织广州至法兰克福往返包机,并实际实地参加2022年德国法兰克福国际灯光照明及建筑物技术与设备展览会的企业参展人员往返机票费用给予支持。
支持数量和资助方式
(一)支持数量
有数量限制,受省级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视申报情况,我局据以对奖励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资助方式
事后资助。
申请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
2.企业未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3.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
(二)专项条件
1.企业已报名参加省商务厅组织的广州至法兰克福往返包机(以省商务厅确认的企业和人员清单为准),且实际实地参加2022年德国法兰克福国际灯光照明及建筑物技术与设备展览会,并支付相关机票费用。
2.展会举办时间为2022年10月2日至6日,企业人员出发时间须在展会开始前,返回时间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
3.申报主体原则上与相关单据支付凭证信息一致,如机票为出行人员自行购买或代购应提供情况说明。
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
1.对报名参加省商务厅组织广州至法兰克福往返包机,并实际实地参加2022年德国法兰克福国际灯光照明及建筑物技术与设备展览会的企业参展人员往返机票费用(经济舱,头等舱和商务舱的按经济舱计算)的50%给予支持。
2.每家实际参展企业享受往返机票支持的人数不超过5人(含5人)。
3.支持主航段机票补贴(飞行最长里程),如:出发城市(含内地城市、香港等)至法兰克福;多次转机的只支持主航段。联程机票予以支持。
4.往返城市不限定为广州,往返城市为广州以外其他中国城市(包括内地、香港)予以支持;从第三国往返法兰克福,往返最终目的地为中国(去程最终目的地为法兰克福),支持主航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