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莞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及资助标准
一、公告条件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二、评价指标
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创新能力指标(满分40分)
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2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20分)
B.自主研发的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5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5分)
E.无(0分)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5%以上(20分)
B.3%-5%(15分)
C.2%-3%(10分)
D.1%-2%(5分)
E.1%以下(0分)
(二)成长性指标(满分30分)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满分20分)
A.15%以上(20分)
B.10%-15%(15分)
C.5%-10%(10分)
D.0%-5%(5分)
E.0%以下(0分)
4.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10分)
A.55%以下(10分)
B.55%-75%(5分)
C.75%以上(0分)
(三)专业化指标(满分30分)
5.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10分)
A.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10分)
B.属于其他领域(5分)
6.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70%以上(20分)
B.60%-70%(15分)
C.55%-60%(10分)
D.50%-55%(5分)
E.50%以下(0分)
三、资助标准
(一)认定奖励
对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现金奖励。
(二)企业技改扶持
被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实施与生产环节相关的项目,其设备及技术投资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项目投入总额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
(三)股份改造奖励
“专精特新”企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完成股改的,给予股改费用20%的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
(四)融资服务支持
“专精特新”企业纳入东莞市中小微企业白名单范畴,优先推荐享受省“专精特新”企业融资贷款,优先推荐优质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低费率担保,优先享受政府各级应急周转资金,优先推荐纳入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队伍,优先推荐各类新型投融资方式和渠道实现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
(五)市场开拓支持
“专精特新”企业优先申领使用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券,优先安排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市工信局统一支付展位费、特装布展费、委托第三方组展等相关费用。
(六)法律服务支持
将“专精特新”企业的专利侵权案件作为东莞市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雷霆”专项行动的维权重点,开展严厉的打击侵权假冒专利的专项行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七)“倍增计划”支持
在“倍增计划”遴选评分中,设置“专精特新”加分项,让更多“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享受倍增政策扶持。
(八)子女教育保障
各级“专精特新”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按《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女入学实施办法》等政策执行。对按政策文件未能获得公办或政府购买服务给予民办学位指标的企业,鼓励企业所在镇街园区将其纳入本镇级自定企业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范围,根据本区域内学位供需实际情况,对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统筹安排不超过2个公办或政府购买服务民办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对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的企业,统筹安排不超过1个公办或政府购买服务民办义务教育入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