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
一、项目内容
1、高端服务业-贷款贴息支持
项目说明:
对本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在深圳市任一银行贷款或获得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提供的委托贷款,可按其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最长连续12个月实际支付的利息,给予最高30%,最高150万元的贴息支持。
申报条件:
(1)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且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统计、“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统计的企业;
(2)企业2022年1-11月营业收入同比实现正增长;
(3)企业2022年度在福田区综合贡献不低于300万元;
(4)贷款属于深圳市任一银行贷款或获得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提供的委托贷款;
(5)贷款项目申请前需已还本付息且未在其它政府部门申请过贷款贴息支持。
2、经营增长支持(下半年)
项目说明:
对纳入福田区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统计且符合条件的规上企业,按半年经营情况,每半年度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年度最高支持200万元。
申报条件:
下半年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且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统计、“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统计的企业;
(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2022年1-11月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且同比正增长;“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2022年1-11月营业收入不低于7500万元且同比正增长。
二、限制和除外
(一)同一项目已获得福田区其他产业资金支持的,不予以重复支持。同一企业(含母子公司)原则上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支持。
(二)机构享受本措施支持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
(三)楼宇(园区)运营机构申请“高端服务业楼宇(园区)支持”项目,不受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和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限制。“高端服务业楼宇(园区)支持—入驻机构租金支持”不受第二条支持对象范围限制。
(四)获得本措施中各项支持的企业,符合《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的,应签署相关书面监管协议。
(五)本措施支持资金受年度产业资金总额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