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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认可采信新进展!

2023-03-07 20:37:32  来源:中国认可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7

2022年,随着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提高质量认证服务能力与加大认可和检验检测改革创新力度被上升到国家层面。在市场监管总局的领导下,在有关方面的支持配合下,认可的作用日益受到各方面的关注和重视,服务大局的领域越来越多,发挥作用的范围越来越广。

在此,小编整理了2022年认可工作被我国各部委、地方政府,以及相关国际组织采信使用的情况,带您快速了解过去一年认可工作新进展。

一、国家部门采信认可

2022年1月14日,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鼓励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参加CNAS实验室认可。《方案》明确,“鼓励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参加实验室认可,通过实验室认可系统、规范地进行技术评价和持续监督,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能力水平。司法鉴定机构的检测实验室通过《分类表》规定范围内相关项目实验室认可的,可依法从事相关司法鉴定业务。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2/18/content_5674443.htm

2022年1月14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民用航空气象计量器具检定与校准管理办法》(民航规〔2022〕5 号)规定民用航空气象计量器具的校准机构应当是获得计量授权证书的计量技术机构或民航气象计量技术支持机构,其中“民航气象计量技术支持机构”是指通过CNAS认可的校准实验室。《民用航空气象计量器具检定与校准管理办法》(民航规〔2022〕5 号)第四条和第二十三条如下:

第四条 民用航空气象计量技术支持机构是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具有民用航空气象计量技术和管理支持能力的机构。

第二十三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委托校准的机构应当是获得计量授权证书的计量技术机构或民航气象计量技术支持机构。

http://www.caac.gov.cn/XXGK/XXGK/GFXWJ/201511/t20151102_8023.html

2022 年3 月15 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2 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2〕111号),该通知要求自2022 年4 月起,在每月结束后的40 日内,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应通过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的或经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 实验室出具元素碳含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加盖CMA 资质认定标志或CNAS 认可标识章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03/t20220315_971468.html?keywords=2022%20%E5%B9%B4%E4%BC%81%E4%B8%9A%E6%B8%A9%E5%AE%A4%E6%B0%94%E4%BD%93%E6%8E%92%E6%94%BE%E6%8A%A5%E5%91%8A%E7%AE%A1%E7%90%86%E7%9B%B8%E5%85%B3%E9%87%8D%E7%82%B9%E5%B7%A5%E4%BD%9C%E7%9A%84%E9%80%9A%E7%9F%A5

2022 年7 月29 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国市监认证发〔2022〕69号),就“十四五”时期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作出统筹安排。该规划提出, “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共治体系”,“完善碳排放审定核查机构认可制度”,“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通过认可机构的认可,提升专业能力,增进各方信任”,“强化认可在质量基础设施体系中的权威评价作用”。该规划提出,“强化认可约束。优化认可制度顶层设计,更好适应各行业合格评定活动发展新趋势,为合格评定机构及相关方提供更多满足需求的能力证实服务。聚焦国家重大战略,着力提升节能减排、食品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认可技术支撑水平。加强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认可专项监督,不断强化认可约束作用。充分发挥认可的国际互认优势,促进检验检测认证能力建设和结果采信。

https://gkml.samr.gov.cn/nsjg/rzjgs/202208/t20220805_349143.html

2022年9月20日,海关总署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9号),将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工作进行了规范。《办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检验机构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列入采信机构目录:(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检验机构,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等国内相应资质认定,或者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施的ISO/IEC 17025和ISO/IEC 17020认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的检验机构,应当获得由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互认协议(ILAC-MRA)签约认可机构实施的ISO/IEC 17025和ISO/IEC 17020体系认可”。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4593093/index.html

2022年10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家检验医学中心设置标准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2]370号),旨在进一步引领医学科学发展和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国家检验医学中心设置标准》明确提出,“国家检验医学中心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检验医学科通过ISO 15189医学实验室认可”,将检验医学科通过 ISO 15189 医学实验室认可作为国家检验医学中心应当满足的六个基本条件之一。

作为医学实验室的重要一类,各级医院检验科在诊疗过程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医学实验室认可是提高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重要手段和国际公认途径,也是世界卫生组织(WHO)评估各国卫生体系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医学实验室认可结果越来越多地得到了国家和地方卫生主管部门的采信。

http://www.nhc.gov.cn/yzygj/s3594q/202211/dddbb1f887ca426ab45a1ac93e5a58e6.shtml

二、地方政府采信认可

2021年底至2022年底,安徽、河南、上海、浙江、广东、山东等省多地相继出台政策,对CNAS认可、CMA认证进行奖励补贴,最高百万。

2022年11月10日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繁昌区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规定的通知》(繁政〔2022〕27号),规定“对新认定的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https://www.fanchang.gov.cn/openness/public/6603401/36270491.html

2021年11月30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在松江首次通过CNAS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取得资质许可)和认证机构(取得批准书),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复评通过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https://www.songjiang.gov.cn/govxxgk/SHSJ41/211b2cf9-7772-42f2-9e09-71f932bf7807.html

2021年12月28日,杭州市萧山区发布《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关于深入实施专利、品牌、标准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对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其中CNAS、CMA认证按市级标准认定),给予10万元资助。

http://www.xiaoshan.gov.cn/art/2021/12/29/art_1229293109_1811306.html

2021年,山东省烟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烟台高新区关于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烟高〔2021〕21号),规定“对新通过国家新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含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资格认证的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给予资助。其中,首次取得GLP认证项目达到三大项、五大项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励;取得GCP资格认证的,每新增一个专业学科给予50万元奖励;首次取得CNAS认证的,给予20万元奖励。

http://www.ytgxq.gov.cn/art/2021/6/4/art_100720_19216.html

2021年12月31日,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鹤壁市质量提升若干激励政策的通知》(鹤政〔2021〕17号),明确“支持检验检测公共平台建设”“对通过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实验室,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https://www.hebi.gov.cn/zwgk/zfxxgk/fdzdgknr/fgzc/xzgfxwj/art/2022/art_1d8165419e0f441393851b1855c128b7.html

2022年2月8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首次获得实验室认可(CNAS)能力认定的本地企事业单位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助。国家质检中心、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检验检测平台按照省财政资金1:3予以资助,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

http://www.dg.gov.cn/zwgk/zfxxgkml/smch/zcwj/zcjd/content/post_3727849.html

2022年2月18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东市监〔2022〕16号)。《办法》明确,“向首次获得实验室认可(CNAS)能力认定的本地企事业单位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助”。

http://dgamr.dg.gov.cn/gkmlpt/content/3/3722/post_3722060.html#3247

2022年2月25日 ,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淮北市支持质量发展和品牌创建奖励办法的通知》(淮政办〔2022〕3号),规定“对新认定的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https://www.huaibei.gov.cn/zwgk/public/content/61354291

2022年3月9日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弋政办秘〔2022〕7号),规定“对新认定的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国家计量认证(CMA)的检验检测中心(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https://www.yjq.gov.cn/openness/public/6603431/33883281.html

2022年7月30日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关于支持航空产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通知》明确,“对落户新都区新获得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CMA(中国计量认证/认可)、DILAC(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认证),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检验检测企业(机构),按每项资质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支持初创企业到获得CNAS、CMA、DILAC资质的检验检测中心、中试基地(平台)等开展检验检测认证、实验室成果开发和优化、投产前试验或生产性试验,按其年度支出费用的30%,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贴。”

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detail.action?id=139862&tn=6

三、国际组织采信CNAS认可结果

CNAS认可结果得到国际电信联盟(ITU)承认。2022年11月,国际电信联盟(ITU)公布首批9家“一致性和互操作性(C&I)计划”实验室,两家具有CNAS认可资格的实验室位列其中。CNAS认可的实验室进入ITU检测实验室数据库,标志着CNAS的认可结果得到ITU承认,为提升我国实验室在全球信息通信技术检测领域的国际影响力提供了助力,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全方位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了有力支撑。

https://www.itu.int/net/ITU-T/cdb/rtls.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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