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江苏独角兽企业申报开始

2023-03-08 20:06:22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5

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科技自立自强,持续壮大高成长硬科技企业集群,发挥独角兽企业在我省高质量发展中的创新引领作用,根据省科技厅有关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推荐一批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独角兽企业

1﹒在江苏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硬科技企业;

2﹒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2012年及之后成立);

3﹒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4﹒符合以上3条,估值超过10亿美元。

(二)潜在独角兽企业

1﹒在江苏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硬科技企业;

2﹒获得过投资且尚未上市;

3﹒成立5年之内(2018年及之后成立)且估值不小于0.5亿美元(或3亿人民币),或成立5~9年(2013~2017年成立)且估值为1~10亿美元。

二、组织推荐要求

1﹒企业推荐按属地化原则,由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以及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企业填写《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附件1),并以附件形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简装成册。

2﹒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以及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汇总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以及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将《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一式3份,于2023年4月25日前报送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同时将以上文件电子版(格式:汇总表excel、信息简表word、信息简表及附件pdf)压缩包发送至snzcpt@163.como

三、其他事项

1﹒企业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假出资、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2﹒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以及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对企业填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推荐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

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2023年3月3日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