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2023年度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申请时间、奖励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中的引领和促进作用,提高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水平。根据《云浮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资助办法》的规定,现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云浮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我局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二、资助对象
(一)授权发明专利
获得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通过PCT或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二)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
1.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实施专利转让、许可和作价入股;
2.企业通过相关主体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实施专利转化运用。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
1.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
2.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服务机构;
3.购买知识产权保险(包括涉外)的企事业单位。
(四)地理标志保护促进
1.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认定的单位;
2.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单位。
(五)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1.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
2.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
(六)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认证的企业。
(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1.开展工作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或工作站(点);
2.开展工作的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3.开展工作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