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2023年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促消费政策—批发零售企业设立采购中心奖励项目)

2023-03-22 08:09:53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3

2023年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促消费政策—批发零售企业设立采购中心奖励项目)

 一、支持领域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激发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提振消费信心,支持批发零售企业在深设立采购中心,对其采购额给予奖励。

二、支持数量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数量

有数量限制,受财政下达资金预算控制。视申报情况,我局据以对奖励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支持方式

事后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主体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作出承诺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3.申报主体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4.申报主体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

(二)专项条件

1.申报主体为2022年新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

2.申报主体为“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纳统企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属于“批发业(F51)、零售业(F52)。

四、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

(一)支持内容

支持批发零售企业在深设立采购中心,对其2022年度采购额给予奖励。

(二)支持标准

按其2022年度采购额每满1亿元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022年度采购额为申报主体的商品销售额与商品零售额之差。具体以企业上报至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相关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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