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利资助奖励申报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加快推进师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鼓励、激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提升师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知识产权申请的数量和质量,优化师市营商和创新环境,助推师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开展2023年度第四师专利资助奖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申请资助的专利权人和申请资助奖励项目应当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申请资助的专利权人务必按本通知要求的时间、条件提出申请,且提供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有效。
二、资助范围和标准
1.资助范围:授权公告日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专利;
2.资助标准:按照师市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资助。(可电话详询)
三、资助对象
专利权人可以指定经办人或委托他人办理专利资助及奖励。专利权人为法人单位的,应为注册或登记在第四师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或社会团体。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应具有第四师户籍所在地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一项专利有共同专利权人的,应当由共同专利权人提出资助及奖励申报。
四、受理时间
资助申请受理时间为自通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该期间未提出有效资助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逾期未申报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法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公章;
个人申请的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个人账户信息(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均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查验。委托办理的,需提交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六、联系方式
申报地址:新疆可克达拉市镇江东路1177号,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科219室。
联系人:任韬 梁森林 联系电话:(0999)8186315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