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知识产权优秀服务机构奖励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时间和支持标准
申报时间:
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1日
资助内容和支持标准:
每年评选不超过5家知识产权优秀服务机构,每家奖励30万元。
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或机构;
(二)拥有专利代理师或律师6名以上;
(三)至少为2家宝安区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或宝安区六类百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业务服务;
(四)上年度代理知识产权许可转让、专利无效、专利复审、专利诉讼等业务案例5项以上,或上年度代理的发明专利授权数量达50件以上,且上年度发明专利代理授权率不低于50%;
(五)知识产权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服务出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