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龙华区孵化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资助项目申报条件、资助标准
截止日期:2023-04-23
龙华区区级孵化载体项目采取“先建设,后认定”的工作机制,由项目运营单位自主建设、自主管理,建设完成并达到认定条件后,向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认定。孵化载体的认定,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区级孵化载体包括区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工智能专业孵化器入驻单位房租资助,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单位为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和税务登记地址均位于龙华区的独立法人单位(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若单位纳入了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其统计关系需在龙华区;
(二)申请单位已取得龙华区人工智能专业孵化器人工智能企业备案;
(三)房租资助申请周期起始之日至申请房租资助之日,人工智能专业孵化器未被取消资质;
(四)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人工智能专业孵化器入驻单位房租资助标准:对入驻龙华区人工智能专业孵化器的人工智能企业,给予最高30元/平方米/月、每年最高20万元的房租资助,每家企业最长资助3年。
三、注意事项
(一)孵化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资助申请周期的起始时间为申请单位入驻孵化载体时间,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符合房租资助申请条件且未申请房租资助的单位,可将申请周期内的房租资助申请一并提交(各单位的房租资助申请周期的起始时间最早不得早于所在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软件园的认定时间)。
(二)申报单位申请房租资助的办公场所,必须为申报单位实际租赁和办公使用,不应注册有其他单位、不应存在有偿或无偿等任何形式的转租行为。
(三)申报单位必须在整个审批程序时间段满足《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及其操作规程文件中所规定的申报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