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成都市2022年度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开始申报审核

2023-04-12 21:00:02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7

关于开展《成都市2022年度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商务局

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成都市 2022 年度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相关处室、各相关单位:根据《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22 年度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商务发[2022]62号)和《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 2022 年度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于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商务发[2022133号)文件精神,为组织做好政策申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一)申报时间:申报项目(申报系统和纸质材料)的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至4月20日。

(二)申报要求:申报单位按照申报实施细则的要求向企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纸质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具体要求以申报实施细则为准。

二、区(市)县初审转报

(一)初审转报时间。项目初审转报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至5月5日。

(二)项目初审转报。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申报实施细则的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支持政策要求及项目申报资料是否正确与齐备,重点审核支持对象资质、守法经营及信用情况,以及项目时间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时应查验原件和进行实地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对初审合格的项目,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按支持方向附项目汇总表,行文报市商务局。企业申报材料一份报送市商务局,另一份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留存。

三、项目审核、评审和公示

(一)项目审核、评审。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处按要求组织评审,项目评审时间为2023年5月8日至5月19日。

(二)项目审计。对评审通过项目,由审计监督处按要求开展专项审计,项目审计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22日。

四、其它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中央、省级市级各类专项资金,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收回财政补助资金,并取消该项目单位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五、政策发布和咨询

(一)政策发布。本申报通知在成都市商务局网站发布。

成都市商务局网站:http://sww.chengdugov.cn/(二)政策咨询

市商务局外贸处,联系电话:61886324、61883754

附件:成都市2022年度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措施实施细则

成都市商务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成都市2022年度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千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一、项目申报总体要求

(一)申报条件

在成都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纳税。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信息名单。

(二)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

生。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2)

2.项目申请表(附件3)

3.申请单位承诺函(附件4)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注册地在四川(成都)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的企业若营业执照显示在自贸区内无需提供、未显示在自贸区内的提供说明)。

6.各申报条款所需提供的具体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其他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材料,申报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各区(市)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要求申报单位提供进一步佐证材料时,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提供。

2.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在同一项目期内不得重复申报中央、省级、市级专项资金同类政策条款,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收回财政补助资金,并取消该项目单位当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3.本项目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市商务局据实据效类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商务发[2022]91号)文件要求,根据省级外经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据实据效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所有项目实际支持资金金额及支持比例将视本次支持资金总规模的额度而进行相应调整。

二、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一)支持进口特殊商品指定监管场地发挥作用

支持内容和标准:支持企业依托我市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冰鲜水产品、植物种苗、肉类、粮食、整车、药品、生物制品等进口特殊商品指定监管场地,开展特色商品进口,对年度进口额突破1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1亿美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4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二)支持消费品进口促进消费升级。

支持内容和标准:适应消费升级和供给提质需要,支持扩大家具家居、服饰珠宝、护肤保健、食品饮料以及家用电器等国际消费品进口,对年度进口额突破1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1亿美元、1.2亿美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30万元、75万元、150万元、200万元。

(三)支持出口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

支持内容和标准:支持我市出口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对取得碳足迹核查证书或报告的,予以核查、认证及相关服务费用100%支持,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对获得碳足迹核查证书或报告的商品每新增出口额100万元给予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支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突破

支持内容和标准:加快推进开展跨境电商医药产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及宠物食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对获批参与上述试点的企业给予当年试点商品通过成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报关的跨境电商进口额3%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支持跨境电商消费新场景打造支持内容和标准:支持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跨境电商+快速配送”、保税仓直播业务,对开展上述业务且当年实现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其当年通过成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报关的跨境电商进口额1%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六)支持开展关税保证保险业务。

支持内容和标准:对企业办理关税保证保险业务的,按其实际保险费用的 50%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 50 万元。

附件:1.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清单

《成都市2022年度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于政策措施》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请表

申请单位承诺函

“支持进口特殊商品指定监管场地发挥作用”进口项目明细表

“支持消费品进口促进消费升级”商品 HS编码清单

碳足迹核查产品新增出口额说明

通关数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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