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龙华区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入驻补贴申请
一、资助内容
(一)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评审,首次入驻中心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自在龙华区注册成立企业之日起,可获得一次性补贴十万元;
(二)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评审,首次入驻中心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中被纳入香港民政事务局、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科学园(科技园)、香港数码港、澳门经济局、澳门青年创业孵化中心资助计划的,优秀项目可获得一次性补贴三十万元、一般项目可获得一次性补贴十五万元,或在上述机构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等奖励的项目,自在龙华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企业之日起,一等奖奖励项目可获得一次性补贴三十万元、二等奖奖励项目可获得一次性补贴二十万元,三等奖奖励项目可获得一次性补贴十万元。
(三)两条补贴不可兼得。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支持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建设扶持若干措施(试行)》,深龙华府办规〔2020〕19号;
(二)《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支持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建设扶持若干措施(试行)操作规程》,深龙华科创规
〔2021〕2号。
三、申请条件
申请项目入驻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请单位已获得区科技主管部门发放的《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入驻通知书》,与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签订的租赁合同并实际入驻超过 3个月;
(三)申请单位为首次入驻中心的企业,且所申请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评审通过的;
2.被纳入香港民政事务局、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科学园(科技园)、香港数码港、澳门经济及科技发展局、澳门青年创业孵化中心等机构资助计划的或在香港民政事务局、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科学园(科技园)、香港数码港、澳门经济及科技发展局、澳门青年创业孵化中心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等奖励的,且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评审通过的。
(四)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以及《深圳市龙华区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的退出管理的情形。
四、受理机关和时间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网上申请受理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2023年4月24日18:00。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网上申请初审通过后,我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