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龙华区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支持资质认证申请
一、资助内容
港澳青年企业在入驻中心后三年内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照《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深龙华府办规〔2020〕4 号)第五条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金额,给予百分之二十的额外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支持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建设扶持若干措施(试行)》,深龙华府办规〔2020〕19 号;
(二)《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支持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建设扶持若干措施(试行)操作规程》,深龙华科创规〔2021〕2 号。
三、申请条件
申请项目入驻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请单位已获得区科技主管部门发放的《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入驻通知书》,与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签订的租赁合同并入驻超过 3 个月;
(三)在入驻中心后三年内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且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截至企业申报时,认定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四)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以及《深圳市龙华区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的退出管理的情形。
四、受理机关和时间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网上申请受理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2023年4月24日18:00。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网上申请初审通过后,我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