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宝安区-上云上平台消费券

2023-04-21 08:09:11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2

宝安区-上云上平台消费券

申请条件:

(一)申领主体应为在宝安区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申领主体属于企业的,其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应在宝安区;属事业单位的,应有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批准证书;属于社会组织的,应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

(三)应用《宝安区工业互联网资源池上云上平台应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及服务;

(四)申领企业应接入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五)合同签署时间为2023年。

奖励内容:

按照平台或工业软件当年度收取费用的30%给予最高5万元的消费券补贴。

申请时间:

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8月14日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