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南山区近期可申报项目

2023-04-22 15:34:48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

南山区可申报项目

1.南山区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支持项目

申报时间:2023年4月17日-2023年5月6日

2.2023年度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计划项目

申报时间: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7日

3.开通工业企业租金补贴项目

申报时间:2023年4月17日-2023年5月5日

4.开通鼓励工业企业纳统入库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2023年4月17日-2023年5月5日

5.2023年度技术攻关联合支持计划项目

申报时间:2023年4月14日-2023年5月6日

6.2023年度科技金融投资机构支持计划项目

申报时间:2023年4月18日-2023年5月8日

7.2023年度科技金融创业融资支持计划项目

申报时间:2023年4月18日-2023年5月8日

8.2023年度仪器开放共享支持计划项目

申报时间: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7日

9.2023年度科技奖励支持计划项目

申报时间: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7日

10.2023年度孵化载体运营支持计划项目

申报时间: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7日

11.投创投机构办公用房补贴项目

申报时间: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7日

12.2023年度鼓励商业企业纳统入库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2023年4月17日-2023年5月5日

一、南山区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支持项目

【扶持方向】:

鼓励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对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获得融资的,按实际融资成本不高于70%的比例给予资助。

【补贴金额】:

对实际发行规模中≤1000万的部分,按照实际融资成本70%的比例给予资助;对实际发行规模中1000万<5000万的部分按照实际融资成本50%的比例给予资助;对实际发行规模中≥5000万的部分,按照实际融资成本30%的比例给予资助。

本条款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五)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其中对当年累计发行规模≤1000万的企业除外。

【申报要求】:

(一)申请本项目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021年或2022年通过深圳市内金融机构单独或多家组合发行合法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获得融资,且申报时项目已结清;

3、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4、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二、2023年度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计划项目

【扶持方向】:对在深圳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入驻满一年且年度服务考核合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除外),按考核等级给予资助,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资助40万元,“良好”的资助20万元。

【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线下入驻深圳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满一年且申报时仍在线下入驻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除外);

2.申报主体上一年度服务考核需为“优秀”或“良好”。

三、开通工业企业租金补贴项目

【扶持方向】:

(一)对在南山区设有生产线、上年度产值超过1亿元(含市内跨区域分成企业,按分成后产值计算)、上年度产值正增长或本年度截至申报月上月的累计产值正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以及在南山区设有生产线、上年度营收正增长的规下工业样本企业,对其在南山区租用的产业用房(不含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按不超过实际支付租金的50%且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规下工业样本企业每年资助上限50万元;规上工业企业根据其快报工业增加值规模分档设定年度资助上限,最高1000万元。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等称号的规上工业企业,不受产值规模要求限制,且在原有资助档次基础上提高一个档次予以资助。

(二)对2022年全年营收增速不低于5%的南山区规下工业样本企业,对其2022年在南山区租用的产业用房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租金的50%且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获本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对应资助金额不满1000元的企业,按1000元给予资助。

(三)以上两项资助不得重复享受。

【补贴金额】:

(一)按照企业上年度在南山区租用产业用房(包括厂房、办公用房、研发用房、仓库,不含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建筑面积,按照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50%且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

1.对南山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1)根据企业快报工业增加值规模分档确定资助上限,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等称号的规上工业企业在原有资助档次基础上提高一个档次予以资助。

2.对南山区规模以下工业样本企业:

(1)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2022年全年营收增速不低于5%的南山区规下工业样本企业,满足资助条件但资助金额不满1000元的,按1000元资助。

本项目与“上市公司办公用房扶持项目”、“总部企业办公用房扶持项目”“专精特新企业租金补贴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本项目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申报要求】: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纳入南山区规上工业库或规下工业样本库统计(以项目审核过程中区统计局核查为准;市内跨区域分成且有部分数据纳入南山区统计的规上工业企业视为满足本条件)。

3.规上工业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企业2022年度工业产值超过1亿元(市内跨区域分成企业按分成后产值计算;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等称号的企业可不受此条件限制);

②2022年纳统工业产值正增长或2023年截至申报月上月纳统的累计产值正增长;

③在南山区范围内设有生产线。

4.规下工业样本企业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①在南山区范围内设有生产线,且2022年(错月)纳统营收正增长;

②2022年(错月)纳统营收增速不低于5%。

5.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四、开通鼓励工业企业纳统入库资助项目

【扶持方向】:

对首次纳入区“规上工业”统计库的工业企业(含小升规、转库、区外迁入),入库后稳定完成次年全年报表且实现产值正增长的,给予10万元奖励。

【补贴金额】:

免申即享类项目。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确认即可。

(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本项目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地”资格条件限制和“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申报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四)2021年月度(不含2021年2月)、年度入库,或2022年2月月度入库企业(含小升规、转库、区外迁入)。

(五)项目开通确认的上月底,仍在南山区规上工业企业库统计。

(六)企业在南山区完成2022年2-12月月报统计报表报送,并且2022年1-12月累计快报产值同比正增长。

五、2023年度技术攻关联合支持计划

【扶持方向】:

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且获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攻关专项(重点项目)资助的牵头单位,按照不超过获得市级资助金额的60%给予资助,每个项目最高资助600万元。

【补贴金额】:核准类项目。1.申报主体获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攻关专项(重点项目)资助,且具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资质的,按照实际获得市级资助金额的60%给予资助;

2. 申报主体获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攻关专项(重点项目)资助,但不具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资质的,按照实际获得市级资助金额的40%给予资助。

【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南山区的企业;

2.申报主体为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且上年度获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攻关专项(重点项目)立项的牵头企业;

3.申请资助的项目,申报前上级财政资助应当拨付到位。

六、2023年度科技金融投资机构支持计划

【扶持方向】:

对投资辖区内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辖区内投资机构,按照上年度实际投资额最高1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每家机构每年最高资助500万元。

【申报要求】:

(一)该项政策所指投资机构为注册在南山辖区内,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且位居上年度清科“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包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等(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申报主体投资对象为申报时注册在南山辖区内,具备法人资格且符合“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企业获得投资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成立不超过5年,投资轮次为首两轮外部机构投资(以工商变更信息为准)。

(三)申报主体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完成备案。

七、2023年度科技金融创业融资支持计划

【扶持方向】:

1.对成立5年以内,获得投资机构投资的辖区内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按照其上年度获得实际投资额最高1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300万元。

2.对成立5年以内,近3年累计获得投资机构1亿元以上投资额的辖区内高成长科技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助。

获得本项第1、2两点政策支持的企业当年可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申请贷款贴息额度20%的提升。

同一家企业同一年度均符合本项第1、2两点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注册在南山区的科技企业,且符合“20+8”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接受投资时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二)申报主体的投资机构位居上年度清科“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具体要求见附件),或为南山区属投资机构。

(三)申报政策第1条的主体,获得投资轮次为首两轮外部机构投资(以工商变更信息为准);申报政策第2条的主体,上年度销售收入为3000万以上、2亿元以下(含)。

(四)申报主体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完成备案。

八、2023年度仪器开放共享支持计划

【扶持方向】:鼓励辖区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建设的各类重点实验室、公共服务平台、分析测试中心等机构开展仪器设施开放共享,对辖区内上一年度认定通过的仪器共享示范机构,每家机构资助100万元。

【补贴金额】:

本项资助属于免申即享类项目。

【申报要求】:

1.资助单位注册地在南山区;

2.资助单位建设的各类重点实验室、公共服务平台、分析测试中心上一年度被认定为仪器共享示范机构。

九、2023年度科技奖励支持计划

【扶持方向】:

(一)对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奖励300万元;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单位按照奖项类别、等级和名次最高奖励150万元。对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的奖励200万元;对获得广东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单位按照奖项类别、等级和名次最高奖励100万元。

(二)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的单位按照奖励类别和等级最高奖励50万元。

【补贴金额】:

本项资助属于免申即享类项目。

每年授奖数量不受限制,奖励标准如下: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名奖励300万元;

(二)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第一完成单位奖励150万元,非第一完

成单位每名奖励50万元;一等奖第一完成单位奖励100万元,非第一完成单位每名奖励30万元;二等奖第一完成单位奖励50万元,非第一完成单位每名奖励15万元;

(三)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每名奖励200万元;

(四)广东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第一完成单位奖励100万元,非第一

完成单位每名奖励20万元;一等奖第一完成单位奖励30万元,非第一完成单位每名奖励10万元;二等奖第一完成单位奖励15万元,非第一完成单位每名奖励5万元;

(五)中国专利(含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5万元;

(六)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申报要求】:

1.资助对象为注册地在南山区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在南山区工作的个人;

2.资助对象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上一年度获得国家或省科技奖励;

(2)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奖或广东省专利奖,且为第一或第二专利权人。

3.资助对象为个人的,须为上一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获奖人。

十、2023年度孵化载体运营支持计划

【扶持方向】:

对上一年度公示的国家级、省级、市级运营评价优秀评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

创空间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以及20万、15万元、10万元奖励。同一申报主体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补贴金额】:

本项资助属于免申即享类项目。

【申报要求】:

1.资助单位为注册地在南山区的企事业单位,且为南山区内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主体单位;

2.资助单位于上一年度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运营评价公示中获得优秀评级(以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相关公示公告等正式文件发布时间为准);

十一、投创投机构办公用房补贴项目

【扶持方向】:

(一)办公用房租赁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风投创投机构在南山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含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按实际支付租金的30%分3年累计给予最高1000万元房租补贴;对入驻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区域内政策性产业用房的风投创投机构,租金价格可享受参考价格的30%。

(二)办公用房购置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风投创投机构在南山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不含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按最高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在西丽湖国际科教城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最高5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实施,总额最高2000万元,分两年补贴,每年最高1000万元。

【补贴金额】:

(一)办公用房租赁补贴

1.对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实际管理规模超过5亿元,在南山区(非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以及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股权(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按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房租补贴,每家管理企业最多申请3年,每年最高500万元,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2.对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实际管理规模超过1亿元,在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以及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股权(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按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房租补贴,每家管理企业最多申请3年,每年最高500万元,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3.对实际管理规模超过30亿元,在南山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以及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按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房租补贴,每家管理企业最多申请3年,每年最高500万元,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二)办公用房购置补贴

1.对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实际管理规模超过5亿元,在南山区(非西丽湖国际科教城)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以及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按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以套内建筑面积为准),最高2000万元。补贴分两年发放(每年50%),每年最高1000万元。

2.对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实际管理规模超过1亿元,上年度在西丽湖国际科教城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以及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按5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以套内建筑面积为准),最高2000万元。补贴分两年发放(每年50%),每年最高1000万元。

3.对实际管理规模超过30亿元,上年度在南山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以及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按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以套内建筑面积为准),最高2000万元。补贴分两年发放(每年50%),每年最高1000万元。

(三)本项目不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五)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资助标准第(一)项第3款和第(二)项第3款除外。

(四)获得本条补贴的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已获得南山区办公用房购置补贴或者已获得南山区办公用房租赁补贴扶持政策满三年的,不能重复申请,获得租赁补贴未满三年且符合本项目资助标准的,可继续申请直至满三年。

【申报要求】:

(一)申请主体需同时符合以下情况:

1.申报主体为股权(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或以公司制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且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位于南山区;

2.上年度在南山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或2016年以来在南山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

3.参与申报的股权(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4.申报主体及其管理的基金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政府引导基金、外商投资股权投资试点企业在境外募资基金且仅有境外投资者作为出资股东或合伙人的除外;

5.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十二、2023年度鼓励商业企业纳统入库资助项目

【扶持方向】:

对首次纳入区“四上”统计库的零售、住宿、餐饮行业单位,入库后稳定完成次年全年报表且实现销售额(营业额)正增长的,给予10万元奖励。

【补贴金额】:免申即享类项目。

(一)对首次纳入区“四上”统计库的零售、住宿、餐饮行业单位,入库后稳定完成次年全年报表且实现销售额(营业额)正增长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二)本项目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申报要求】: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4、本项目不得与前海合作区制定的同类性质扶持政策重复申报;

5、2021年月度(不含2021年2月)、年度入库,或2022年2月月度入库企业(含小升限、区外迁入,不含转库);

项目开通确认的上月底,仍在南山区限上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库统计;

企业在南山区完成2022年2-12月月报统计报表报送,并且2022年1-12月累计快报销售额/营业额同比正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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