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金融机构办公用补贴项目申报,最高资助1000万元
【申报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至2023年5月10日18:00
扶持方向
在南山区注册设立的金融企业总部,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的一级分支机构,可申请本项资助。
(一)申请购置社会办公用房补贴。在南山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以及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可按3000元/平米的标准分3年给予补贴(以套内建筑面积为准),每年最高1000万元。获得本条补贴的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
(二)申请租赁社会办公用房补贴。在南山区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以及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3年内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房租补贴,每年最高500万元。对入驻经市、区政府认定的产业基地或金融重点楼宇的,5年内给予房租补贴,其中前3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250万元。
补贴类型
核准类项目。本次租赁社会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申报要求
(一)申请本项目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并在2016年1月1日后(其中前海注册企业2017年1月1日后)在辖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且属于本操作规程中所列机构类型;
2.税务登记地在南山区并在南山区汇总或部分汇总纳税;
3.未获市政府用地出让政策扶持的企业。
4.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5.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