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池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科技经信局、区经信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部,市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规定,做好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建设,现将2023 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符合《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中的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附件 1),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申报并认真填写申报池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承诺书(附件3)。
二、申报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2.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调研严格把关,积极推荐优秀企业申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同时对中报企业开展现场核实。
(二)2022 年及之前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目前仍在正常经营,属于规上企业的,可直接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上申报,符合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基本条件的,即直接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不占用此次各地申报名额。
(二)各地经信部门于6月1日前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上完成审核,并将企业承诺书(附件 3)和经信部门推荐函一份(已认定和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需要分清楚) 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档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1日
各县区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