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指南>的通知》(鄂经信规划〔2023〕14号)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我区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
一、专项申报
请各园区按照《2023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指南》(附件5)的相关要求,组织园区内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开展专项申报工作。2023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第二批项目申报包括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创新平台、数字产业化、首台套设备购置补贴等5类项目。试点示范、揭榜挂帅、晋级提能、未完工项目后续资金申报等4类项目本批次不进行申报。
本批次推荐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包括项目备案证建设性质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全部工业投资项目,以及扩建、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项目中属于技术改造性质的工业投资项目。
二、材料报送
关于申报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创新平台、数字产业化、首台套设备购置补贴等项目。请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将:
(1)《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1.盖章纸质版一式5份逐页盖章、A4竖版正反打印,盖章版pdf);
(2)对应支持类别的《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1至附件2-6.电子版excel);
(3)《资金申请报告》(仅申报首台套设备购置补贴企业提交,参考附件3.盖章纸质版一式5份,盖章版pdf)报送至各园区联系人。企业需确保相关信息完整、真实、有效。
请各园区按支持类别将《项目推荐汇总表》(电子版excel)、各企业《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基本情况表》(纸质版一式5份、盖章版pdf)、《资金申请报告》(仅申报首台套设备购置补贴企业提交,纸质版一式5份、盖章版pdf)、园区推荐报告于2023年6月16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区企服局7018办公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dhtzjg@163.com。
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