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高新区重点工业企业三年培育计划实施细则发布
为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发展潜能,3月24日,咸阳高新区列支1.5亿元扶持资金并出台《咸阳高新区重点工业企业三年培育计划(试行)》(咸高新管发〔2023〕20号)文件对企业进行梯度培育,现已印发《咸阳高新区重点工业企业三年培育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咸高新管发〔2023〕43号),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6月26日。
希望通过此次培育,高新区能够涌现出一批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大、研发水平高、发展潜力好的高成长企业,推动高新区在国家高新区排名争先进位,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咸阳高新区重点工业企业三年培育计划(试行)
一、主要目标
高新区持重点工业企业培育和发展的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发展环境更加完善,力争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大,研发水平高,发展潜力好的高成长企业,推动高新区在国家高新区排名争先进位,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优质主体不渐壮大,累计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家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以上.
——领军效应逐步释放。累计培育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锁军企业3户;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参加国家重大项目研发实施:鼓励企业主导国家标准制定,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力争进出口额占比超过30%。
——创新能力大幅提开。企业成为自主可控产业创新体条建设的重要力量,研发投入强度平均超过3%,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年度销售收入的15%以上,电子显示、高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型合成材料等各类企业户均高价值专利增速不低于5%,带动区域内中小企业逐步提升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
——产业能群作用凸显。各类企业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产业休系更完善、产业链韧性更强劲,电子显示、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型合成材科产业集群中重点企业分别达到20户,25户、10户、10户,销售收入累计新增100亿元以上、文化、数字,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均达到10户以上,基本形成由聚集式向链条式转化态势,
二、工作举措
(一)培育对象。工商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均在咸阳高新区内的企业且信用无异常。属四大主导产业及新兴产业的生产型工业企业
(二)培育体系,建立-潜力一成长一星级一龙头一领军 ”梯度培育体,培育一技术含量高、成长速度快、盈利能力强的“星级”企业,以及具有行业引领性,爆发式成长、竞争优势突出的“龙头”企业,并逐步成长为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大、具有全国竞争力的国家级行业“领军”企业。
(三)入库标准
1.“潜力”企业入库标准
(1)上年度领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高祈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销售收入不低于1500万元;
(2)上年度研发强度不低于5.00%,
(3)上年度缴纳税费总额不低于100万元,
2.“成长”企业入库标准
(1)上年度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2)上年度研发强度不低于4.00%
(3)上年度缴纳税费总额不低于200万元;
(4)拥有有效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制造单项冠军、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荣誉资格中任意一项。
3.“星级”企业入库标准
“★星”级:①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0万元;②上年度研发强度不低于3.50%;③上年度缴纳税费总额不低于500万元;④拥有有效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制造单项冠军、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荣誉资格中任意1项。
“★★星”级:①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0万元:②上午度研发强度不低于3.20%;③上年度缴纳费总额不低于1200万元;④拥有有效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制造单项冠军、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荣誉资格中任意1项。
“★★★星”级:①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60000万元:②上年度研发强度不低于3.00%;③上年度缴纳税费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④拥有有效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全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制造单项冠军、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荣誉资格中任意1项;⑤拥有发明专利不少于10个(注:如某项专利同时获国内外保护,按1个专利计入)。
4“龙头”企业入库标准(至少满足以下5个条件)
(1)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00万元(必要条件);
(2企业总资产规模不低于10000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严规模不低于30000万元:
(3)上年度研发强度不低于2.50%(必要条件);
(4)通过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区城内配套企业不少于30户:
(3)建有省级(含)以上研发平台不少于1个;
(6)拥有有效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制造单项冠军、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荣誉资格中任意1项;
(7)拥有发明专利不少于10个(注:如某项专利同时获国内外保护,按1个专利计入)
5.“领军”企业入库标准(在少满足以下5个条件)
(1)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00万元以上(必要条件):
(2)企业总资产规模不低于20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规模不低于100000万元(含)
(3)上年度研发强度不低于2.50%(必要条件);
(4)建有国家级(含)以上研发平台不少于1个;
()拥有有效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制造单项冠军、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荣誉资格中任意1项;
(6)拥有发明专利不少于30个(注:如某项专利同时获国内外保护,按1个专利计入)。
(四)培育机制
1.建立“申报一认定一入库一培育”企业遴选机制,每年根据“潜力”“成长”“星级”“龙头”“领军”入库标准,组织开展企业申报工作,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目标培育库。
2.按照-潜力一成长一星级一龙头一领军”梯度培育路径,对入库企业建档立卡,靶向培育,“一企一档“摸清企业情况,找准短板弱项,明确达标路径,按照季度调度推进,统筹资源精准服务,实现各梯次之间有效接续。
3.从各个梯次分别遴选一定数量的企业开展重点培育,发挥高新区在资源要素配置的引导作用,给子专项政策变持的同时,优先加强各类要素保障,助力企业提质升级。
4.支持政策。对入库企业潜心培育、严格考核、重点支持、实施分级激励和一次性奖励,具体方式如下:
(1)分级激励资合发放流程
依据-潜力一成长一★星一★★星——★★★星—龙头一领军-梯次,在培育期内每梯次户均分别投入20万元、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激励资金、资金按10%、20%、30%、40%的比例分四次拨付。
首次入库:通过申报、认定,成功入库给子本级档位10% 激励资金:
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给予本级档位20%激勋资金;考核优秀达到晋级标准,按照晋级后档位20%给予激励资金:考核不合格进入一年窗口期,激励资金暂缓发放,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自动淘汰出培育库;若两年期满达到当年考核标准,累计发放两年激励资金:
两年期满:考核合格给予本级档位30%激励资金;考核优秀达到晋级标准,按照晋级后档位30%给予激励资合;考核不合格进入一年窗口期,激励资会暂缓发放,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自动淘汰出培育库:若三年期满达到当年考核标准,累计发放两年激励资金:
三年期满:考核合格给予本级档位40%激助资金;考核优秀达到晋标准,按照晋级后档位40%物予激励资佥,考核不合格激励资金不予发放,对于培育期间达到入库标准的新生企业,按照培育库企业数量统筹考虑,
(2)考核指标
"潜力”企业培育期考核指标(同时满足以下指标则为合格)
①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长≥20%
②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长≥10%
“成长”企业培育期考核指标(同时时满足以下指标则为合格)
①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长≥15%
②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长≥10%;
“星级”金业培育期考核指标(同时满足以下指标则为合格)
“★星"级
①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长≥30%
②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长≥10%;
“★★星”级
①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长≥25%;
②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长≥10%;
“★★★星”级
①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长≥25%;
②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长≥10%;
③新增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
“龙头”企业培育期考核标准(同时满足以下指标则为合格)
①企业总资产规模较上年度潜长≥20%
②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长≥20%;
③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长≥10%;
④新增区域内配套企业不低于5户;
“领军”企业培育期考核标准(任意满足4项指标则为合格)
①企业总资产规模较上年度增长≥10%
②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长≥10%;
③进出口额较上年度增长≥8%
②研发费用较上午度增长≥10%;
③新增发明专不少于2项;
④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长≥10%
⑤新增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
若企业培育期内提前达到上一梯次入库标准,其晋级指标各项增速不得低干所处梯次“培育期考核标准”的50%,否则不予晋级。
(3)一次性奖励资金发放流程
培育期满,企业实现跨级晋升,各梯次具休对应奖励金额如下:
①新晋升为“成长”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②新晋升为“★星“★★星“★★★星”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③新晋升为“龙头”企业,一次性给子100万元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各类政府性评奖评化、试点示范项目;
④新晋升为“领军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各类政府性评奖评优、试点示范项日;每新增1项发明专利,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累计不超过10万元;新入选陕西省百强企业,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新入选国内500强企业,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奖励,
⑥培育期满、企业实现跨级晋升,按期满后所属梯次发放一次性笑励。
(4)定期跟踪"潜力一成长—星级一龙头—领军”标培育库企业需求,帮助企业对接金融机构、高校院所、高端科技服务机构、人才等生态资源,
(5)纳入“潜力成长”“星级”“龙头”领军”目标培育库的企业高管及技术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优秀企业家“高新工匠”;优先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子女按程序优先享受区内学校入学资格等福利政策,
(6)培育期内施行整年度考核,每年5月份集中考核上一年度企业培育情况,考核结束后发放所对应档位激励资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咸阳高新区重点工业企业培育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经济发展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相关部门参与并实施具体工作,
(二)强化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纳入培育库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按期考核,不合格企业自动淘汰出培育库;定期解决企业运行堵点难点,为高新区培育企业发展提供态势感知和决策参考,
(三)营造良好环境。建立管委会领导包抓服务机制,定期深入企业对接支持政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联系、及时解决落实;简化重点工业企业项目相关手续的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用好各级媒体,开展典型宣传、产品宣传、人员招聘等,通过多种形式讲好重点工业企业创新晋级、引领发展的故事,努力营造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高新区管委会。
咸阳高新区重点工业企业三年培育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一、总体要求
(一)适用对象
工商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均在咸阳商新区内的企业且信用无异常,属四大主导产业及新兴产业的生产型工业企业。
(二)中报要求
申报主体除满足具体政策条款要求外,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对编制虚假材料骗取奖励资金的企业,将追回相关资金,拉入失信黑名单,后期不再享受高新区优惠政策,并依法迫究相关责任。
(三)入库流程
①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向咸阳商新区重点工业企业三年培育工作专班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②由专班办公室(经济发展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③审核通过后,在高新区官网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印发正式文件;
④按文件要求兑付入库激励资金。
(四)考核流程
以首年入库数据为基准,每年5月份集中考核上一年度企业培育悄况,按照企业当前所属档位进行指标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咸阳高新区重点工业企业三年培育计划(试行)》第三条工作举措中第四点“培育机制执行。一年期满考核不合格进入窗口期;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自动淘汰出培育应。
(1)培育期内考核
①培育期内,在库企业按年提交考核材料至专班办公室;
②由专班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企业考核材料进行审核;
③审核通过后,在高新区官网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印发正式文件:
④按文件要求兑付分级激励资金。
(2)培育期满考核
①培育期满后,在库企业提交考核材料至专班办公室;
②由专班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企业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并划定最终档位;
③审核并划定档位后,在高新区官网公示一周,如元异议印发正式文件;
④按文件要求兑付一次性奖励资金。
二、入库企业指标数据
1、工业总产值:需提供“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一套表”证明:
2、销售收入:需提供“国家火炬统计表”证明:
3、缴纳税费总额、营业收入:需提供“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证明;
4、研发费用:需提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证明;
5、获得荣誉:需提供获得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制造单项冠军、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荣誉资格证书、牌匾原件或照片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6、发明专利:需提供企业拥有的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7、总资产规模:需提供“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一套表”证明;
8、固定资产规模:需提供“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证明;
9、省级(含)以上研发平台:需提供认定文件;
10、区内配套企业:需提供配套企业名单(仅“龙头”企业填写);
11、进出口额:需提供进出口额明细表证明(仅“领军”企业填写)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数据统计表(附件);
2、数据真实性承诺书(附件);
3、入库企业指标来源表单,以及相关数据、荣誉清单等证明材料。
四、几点说明
(-)高新区将根据区内企业实际情况,客观公正遴选目标企业:对入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按期考核。
(二)区内企业一个培育周期仅有一次入库机会,若在库期间未实现档位晋级,自动淘汰出培育库。
(三)对于培育期间达到入库标准的新生企业,按照培育库企业数量统筹考虑。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商新区重点工业企业三年培育工作专班办公室制定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