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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武汉江岸区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第三年区级配套补贴兑现中

2023-06-21 17:57:59  来源:国高认定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0

江岸区-关于兑现2020年度江岸区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第三年区级配套补贴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现启动2020年度江岸区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第三年区级配套补贴资金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对象

本次兑现对象主要为2020年度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且现阶段税务关系在江岸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已列入《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培育企业补贴资金的通知》(武科〔2021〕17号)名单的企业。

二、兑现标准

2020年度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第三年区级配套补贴资金每家5万元。

三、申报方式

为方便企业享受政策、尽快拨付资金,本次政策兑现采取“免申即享”方式,企业只需登录“江岸区科经局项目申报服务系统” 进行申报。

(一)拟兑现企业账户已由工作人员在申报系统中注册。企业只需在用户登录栏选择“企业用户”,依次输入企业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初始密码登录(初始密码将通过95559短信发送至企业预留的联系人手机号码,注:请勿屏蔽95559号码)。登录后请先完善企业信息,确保资金拨付相关信息正确无误。

(二)完善企业信息后,点击“项目申报”栏目下的“免申即享”模块,进入“2020年江岸区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第三年区级配套补贴资金申报”项目,点击“申报”按钮,依次按系统提示完成以下步骤:

1.核对并确认补贴资金申请表内容(如企业信息有误,请返回“信息维护”模块修改);

2.下载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后扫描,并上传PDF版扫描件(带申报系统水印),或使用系统提供的在线电子签章功能(可查看系统中的电子印章操作指南);

3.点击“提交”,完成资金申报流程。

四、填报时限

为将资金尽快拨付到位,请拟补贴企业于2023年6月25日(星期日)下午5时前完成网上相关信息填报、资料的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它事宜

(一)兑现政策时已迁出我区或自愿放弃的企业,不予兑现政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暂缓兑现政策,如企业能在高企三年有效期内完成信用修复,再兑现政策。

(二)注意事项:申报企业应先获取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码和高企重新认定注册受理编号。其中,职工总数超过500人或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或资产总额超过2亿元的高企不需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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