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田区都市旅游产业发展
申报时间:2023-09-12/2023-11-30
资助方式:500万元
资助标准
1、2023年福田区经营拓展支持(1)对福田区符合条件的住宿业企业,在国内外开设线下直营门店,按照其上年度核心竞争力,分档给予一次性支持,每家门店一般不超过支持5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一般不超过支持200万元。(2)对符合条件提供酒店管理服务的住宿业企业,在国内外加盟其酒店管理品牌的门店,按照其上年度核心竞争力,分档给予一次性支持,每家门店一般不超过支持3万元,每家企业年度一般不超过支持100万元。(3)对福田区符合条件的旅游业企业,在国内外开设线下直营门店,按照其上年度核心竞争力,分档给予一次性支持,每家门店一般不超过支持2万元,每家企业年度一般不超过支持50万元。
2、2023年福田区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支持支持打造游客中心,以及集旅客中转、旅游服务、跨境旅游、免税购物、时尚消费等功能的旅游集散中心,对经区政府认可的项目,建成后依据项目实际投入的30%,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3、2023年福田区住宿业升级改造支持对住宿业企业上年度符合条件的升级改造项目,按照改造、更新、购置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的5%,给予每年一般不超过500万元的建设支持。
4、2023年福田区旅游交易平台建设支持支持旅游业、住宿业企业及社会组织创新商业模式,对经区政府认可的旅游产品线上交易平台、自营线上交易平台以及自营线上线下结合交易平台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入的30%,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5、2023年福田区旅游线路开发支持支持福田区旅游业企业围绕“福田十景”“八大线路”“对口帮扶地区”等旅游资源开发旅游线路,对成功上线的旅游产品,按照接待旅客数量给予单条线路一般不超过30万元的开发费用支持。
6、2023年福田区旅行产品推广支持(1)支持旅游企业参加国内外高端旅游展会,经备案,按实际发生活动费用的50%,给予一般不超过100万元的费用支持。(2)支持旅游企业利用线上渠道、线下高铁、地铁、机场等区域投放广告,推广福田旅游、住宿消费等产品,按照其年度推广费用的30%,给予一般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7、2023年福田区旅行团落地支持对福田区旅游业企业,组织旅行团、商贸团、会务团等在区内酒店入住,依条件分档给予每年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具体请咨询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