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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判赔350万元,商业秘密保护再提级

2023-12-02 15:18:49  来源:知识产权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0

“冒名顶替”判赔350万元,商业秘密保护再提级

据悉,解某原系某科技公司员工,负责推广“大众点评”产品。2018年4月,解某告知某科技公司“大众点评”计划停止对其产品的相关推广,某科技公司与“大众点评”停止合作。2018年6月,解某向某科技公司提出离职。后某科技公司发现,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科技(北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与解某系朋友关系,某科技(北京)公司实际由解某和陈某共同经营。

某科技公司认为,解某、某科技(北京)公司披露和使用某科技公司的特定客户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某、某科技(北京)公司停止侵犯商业秘密,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637万元及合理开支5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解某在任职期间将某科技公司的商业秘密向某科技(北京)公司进行披露,并与某科技(北京)公司共同使用,某科技(北京)公司明知解某的身份,仍在其任职于某科技公司时即开始使用其披露的商业秘密,二者共同侵犯了某科技公司的商业秘密,故判令解某、某科技(北京)公司停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消除影响,连带赔偿某科技公司经济损失350万元及合理开支5万元。解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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