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立案工作情况并发布《涉外案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参考》。
本次发布会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路光主持,发布人为党组成员、副院长杜长辉,综合程序委员会主任、立案庭庭长仪军。
发布会上,杜长辉副院长通报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3年立案工作情况。今年以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着力推进纠纷化解多元化、诉讼服务便利化、调研普法常态化,采取多项有力举措持续优化、完善立案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23年1-11月,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4324件,同比下降约7%。其中,受理商标、专利授权确权等行政一审案件18867件,占比77.6%,为受理最多的案件类型。在一审案件的立案中,受理网上立案16436件,占比81.3%,网上立案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知识产权纠纷也呈现出跨地域、国际化的特点。2023年1-1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涉外、涉港澳台一审案件4292件,占一审总收案的21.2%,共涉及全球六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为更好服务保障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便利涉外案件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组织专门力量,编写发布了《涉外案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参考》。仪军庭长介绍,此次编写和发布《涉外案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参考》涉及美、法、德等6个国家,在总结以往审查涉外案件公证认证文件经验的基础上,分别介绍了证明文件名称、样式、办理步骤等内容,并设置有“文件示例”,直观展示司法实践中不同国家主体提交的真实样本,供办理者参考借鉴。
“一个个数据的背后体现的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诉源治理的决心和司法为民的宗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全国首家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在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进程中,用一起起标杆案件和一项项务实举措,在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北京市政协委员田晶鑫表示。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编写和发布的《涉外案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参考》,给涉外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如何办理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了很好的实务范例。期待未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能够有更多司法成果向社会发布。”北京律协商标委员会主任郭东科说道。
下一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继续做好包括立案工作在内各项审判工作,立足“首都法院”“专门法院”“改革法院”职能定位,坚持促公正、提效率,努力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涉外案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参考(中英文)》
附记者提问
12月1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立案工作情况并发布《涉外案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参考》(以下简称《参考》)。会上,媒体记者围绕立案相关问题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进行提问,现整理如下。
问:今年以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网上立案工作成效显著,请问除网上立案以外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推出了哪些诉讼便利化措施?
答: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采取多种手段保障包括涉外、涉港澳台主体在内的所有当事人更好地实现诉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当事人遍及国内外各地,70%以上的案件当事人均在外埠或外国。为帮助外埠当事人缩短“时空距离”,减少“舟车劳顿”,及时回应互联网时代群众司法需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年积极推进各类信息技术手段在司法审判各个环节的深度应用。
一是推进电子卷宗全流程随案生成改革工作,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了更为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鼓励当事人以在线或光盘的形式提交电子诉讼材料,鼓励引导当事人接收电子送达。随着新机制的推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原告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的比例达95%以上,被告和第三人同意电子送达的比例达半数以上,电子送达覆盖率位居全市首位。线上提交诉讼材料不仅可以使得外地当事人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将诉讼材料“一键送达法官手中”,而且大量节约当事人的影印成本、邮寄成本,当事人享受到了更为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是继续推进线上开庭工作。疫情期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大力开展线上庭审,便利当事人参加诉讼。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继续坚持和推广这一便民举措。截至11月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线上庭审2.2万余次,线上开庭率达86%,极大地方便外地当事人参加庭审。
三是高标准做好12368“一号响应”接诉即办工作。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联系法官反映事项的规定期限内办结率100%,当事人仅需一通电话就可以把诉求传达给法官,并且可以得到法官快速、及时的反馈。今年我们还开通了诉源治理专线,专门服务三城一区的创新主体、高等院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律师协会等基层治理主体,针对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提出的法律咨询、指导调解、普法宣传等诉求,充分发挥12368热线识别诉源治理诉求的职能,为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京知智慧。
问:请问《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对我国生效后,法院在审查和接收相关文件上有哪些变化?
答:《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又称《海牙公约》,今年11月7日起对我国正式生效。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切实履行公约义务,便利当事人,做好外国公文书的审查工作。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对《公约》内容进行了学习和培训,并对《公约》生效后外国公文书的审查标准进行了调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约》生效前,外国当事人为证明其提交文件的真实性,需经过所在国公证、认证,再到我国驻外使领馆进行二次认证,最后寄交国内翻译这四个步骤后,才能被法院所接受。
《公约》生效后,缔约国当事人提交的文件在经过所在国公证和海牙认证后,即可直接寄交国内进行翻译再提交至法院,主要区别是统一了所在国认证方式为海牙认证,并取消了使领馆认证这一道手续,而非缔约国提交的文件原则上仍需按原手续进行办理。
问:此次发布的《参考》共涉及6个国家,请问下一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是否有计划对《参考》进行丰富和完善?
答:受限于各个国家法律和制度的不同,外国当事人在中国法院诉讼时如何证明其主体资格,一直是实务界较为繁琐和复杂的问题。此次编写和发布《参考》是在充分考虑很多外国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实际需求的情况下,选取了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有相当诉讼数量的美、法、德等6个国家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对其进行介绍和展示,目的是达到便利外国当事人在法院诉讼的效果。
《参考》本身只是为相关外国主体证明其主体资格提供一种或几种方法,并无法穷尽所有证明方式,也不具有强制性。因此,我们欢迎广大涉外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在阅读和使用《参考》后能够多给我们反馈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将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视情对《参考》进行修订和完善。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结合实践经验对已编写国家的其他形式的成功范例进行补充;另一方面,也将继续总结和提炼其他未编入国家和地区的证明文件办理方法,敬请期待!
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涉外案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参考 (中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