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装潢全盘抄袭?法院:构成不正当竞争,撤除+赔偿!
2018年11月天府某公司于成都高新区登记注册成立,其经营的酒店“尧某公馆”以独特的“民国风”吸引了不少顾客,当红明星也纷纷前往住宿。
2020年至2021年期间,酒店经营者樊某同其子公司设计师先后两次入住“尧某公馆”酒店。2021年9月,“棠某公馆”酒店于株洲天元区登记注册成立。
天府某公司发现,双方的酒店外景装潢在最具有识别度的结构上从摆放位置、样式、颜色等要素基本一致,组合样式和结构也基本一致;双方的前台设计、客人休息区、雕像设计、艺术品摆放基本一致;酒店内部电梯厅天花板样式、餐厅及客房走廊装潢、大床房、双床房内装潢也几乎完全相同。
天府某公司认为“棠某公馆”酒店存在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
株洲中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对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向原告赔偿并支付合理维权费用共计316400元,撤除相关侵权装潢设计及网络宣传。
被告不服提起上诉,经湖南高院多轮调解,最终被告态度诚恳地承诺积极履行一审判决,并外加赔礼道歉,原告亦主动减免了被告的部分赔偿责任,被告撤回上诉,纠纷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