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开源过程中除了要选择合适的开源协议来保护开源产品外,还应通过各类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综合构建立体式保护策略来保护开源产品,同时防止其他厂商恶意破坏开源产品,具体可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方面进行策略构建。
多类型知识产权保护
1.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应是企业开源产品首选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著作权法因保护的产品自创作完成后即可自动享有著作权,因此相较于其他保护模式更为简便。开源软件和其对应的文档都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无论企业开发的软件产品是否公开或者开源,其产品自创造完成后即自动享受相应的著作权,但是开源产品的著作权保护又区别于传统的著作权保护的过程,在实际场景中,开源协议的选择似乎意味着开源主体放弃了开源产品获得的著作权,使得开源产品的商业使用看上去是免费的,然而开源协议本质上可以看成行使著作权的过程,类似于开源主体放弃著作权中的修改权、发表权等部分人身权,而并没有放弃其他财产性著作权权利。对于开源产品著作权权限最好的说明和保护还是通过开源许可证来实现,每一种不同类型的开源许可证都对开源软件开发者和使用者划定了明确的权利和义务。间接的在开发者和使用者之间形成了一种类似于“合同”的契约。在开源领域,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也都是通过许可证的方式对其使用、修改及再发布进行限制,从而规范开源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2.专利保护
虽然开源软件许可证在维护和规范软件发展秩序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是开源软件许可证主要解决的是著作权的专有性与源代码共享之间的矛盾。其实质依旧是通过著作权进行开源保护,该类保护存在以下缺陷:保护范围不够全面、保护周期过长、开源软件存在私有化风险。对于企业来说,通过构建企业自身的专利壁垒,即在软件开源前申请专利,以专利权来避免软件开源后的种种问题是对于采取著作权保护的重要补充。通过专利许可的方式解决开源与专利权的矛盾之处。第三方在使用开源软件时,仅需要与专利权人(开源项目发起人)进行协商即可。通过专利预审机制解决开源时效性问题,企业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各地设立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请专利预审加快审查。企业通过专利预审加快审查,可以将发明专利申请周期缩短至3个月时间,有效解决开源软件采取专利保护的首要限制。
对于开源产品生产者来说,除了选择相适应的开源许可协议,对于开源产品的“思想”部分应尽量剥离后选择专利权进行保护,在符合专利授权客体的情况下,专利权的保护力度要远大于著作权。同时,对于开源产品专利权布局应与企业其他关键核心技术层面专利布局相融合,以专利提升企业竞争力。在没有选择专利权的主动保护情况下,开源软件开发者还可以通过开源论坛等方式尽早公开开源软件的核心思想,防止被其他人恶意申请专利,或者在代码开源前,提前规划申请专利权。
3.商标保护
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对于一个完整的开源产品来说,除了从著作权、专利权取得保护外,另外相关的保护措施还有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等。其中开源产品作为一种商品,完全可以通过商标法加以保护。但是在实际应用中,由于开源产品需要选择相应的开源许可协议,而绝大部分开源许可协议并不包括商标授权,有些许可协议则明确规定不得任意使用商标,若贸然使用他人在先注册商标则将有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大部分开源许可证都明示不给予用户商标授权,因此,在开源技术放弃版权上的财产权,又未进行专利保护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商标保护维护开源技术的权益,其与开源的精神并不冲突,主张商标权仍然不妨碍扩大开源技术的用户群体,同时还能提高开源技术的知名度。因此企业在开源前将开源产品注册商标进行保护是避免出现上述问题的最好方式,通过商标来保护企业信誉和商业形象,从而获得商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