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

欧洲专利局加速处理平行诉讼案件异议程序

2024-03-11 11:43:34  来源: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信息  商标专利领域原创作者:中科院IP信息  浏览:0

欧洲专利局加速处理平行诉讼案件异议程序

继欧洲专利局(EPO)去年11月在官方公报上发布通知(OJ EPO 2023.A99)后,2024年2月22日,EPO再次发布通知称EPO将加速处理平行诉讼案件异议程序。如果EPO从统一专利法院(UPC)或缔约国的国家法院及主管机关获悉该异议专利有平行的侵权或撤销申请,EPO将加快推进异议程序。为了在《欧洲专利公约》(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EPC)法律框架下对此类异议案件迅速做出最终裁决,异议庭将尽最大努力尽快做出程序性行动。在这种情况下,诉讼各方的合作至关重要。EPO加快完成此类平行异议程序将有助于法律一致性、提升程序效率,同时提高欧洲专利制度的质量和一致性,加快处理不仅符合参与程序的各方的利益,也符合主管机关、法院和公众利益。

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将取决于EPO何时收到平行诉讼的通知,具体情况概述如下:

(1)异议期(欧洲专利公告之日起的9个月内):在异议期结束后,将邀请专利权人在3个月内(而不是通常的4个月)就异议发表意见,并在收到专利权人答复后2个月内发出传票,在最短时间内传唤当事人(EPC第115(1)条);

(2)异议期届满后,且申请人就异议做出答复之前:在收到所有人的答复后2个月内发出口头审理传票。各方将在最短时间内被传唤(EPC第115(1)条);

(3)在申请人就异议做出答复之后,传票发出前:口头审理传票将在收到平行程序资料后2个月内发出,各方当事人将在最短时间内被传唤(EPC第115(1)条);

(4)传票发出后:口头审理程序将被重新安排到尽可能早的日期(前提是节省大量的时间);

(5)裁决宣布后:裁决和会议记录将在1个月内发布。以上加快措施立即生效,并将适用于未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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