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普通许可、单一许可、独占许可、开放许可)和作价入股(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三位一体的“合肥模式”。
对当年高校院所、企业在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公开发布且实际达成开放许可的专利,按照发明专利1万元/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5千元/件的标准,给予专利权人每年最高50万元奖励。
对当年我市中小企业以转化运用为目的,从市内外高校院所、企业等受让无法律争议、符合我市技术和产业政策的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按照发明专利2万元/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实用新型专利5千元/件的标准,给予中小企业每家每年最高6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