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

关于企业标准“领跑者”有关工作事项的声明

2024-05-25 20:32:37  来源:行业标准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2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的通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作为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实施的工作机构,就近期走访调研和相关单位咨询反馈有关问题声明如下:

1. 我院从未指定任何一家社会团体(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作为“领跑者”相关团体标准的唯一发布单位。

2. 我院从未将“领跑者”相关团体标准作为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的前置条件和必备要求。

3. 我院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评估机构的征集、申报等工作。

请有关单位知悉,如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存在相关问题,可向我院反映,我院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传真:010-58811714

电话:010-5881162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邮政编码100191)

邮箱:zihuan@cnis.ac.cn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024年5月20日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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