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发布了《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专利复审、无效宣告优先审查请求审查推荐管理办法》,其中提到:
专利复审、无效宣告优先审查请求不予受理情形包括:
(一)专利复审优先审查1.请求人不是省内主体;2.请求人不是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所作出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请求;3.复审请求所涉及的专利申请尚未被驳回;4.请求人不是被驳回申请的请求人;5.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法定期限,且未提出恢复权利请求或提出恢复权利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6.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二)专利无效宣告优先审查1.请求人不是省内主体;2.请求人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3.无效宣告请求所针对的专利尚未授权;4.无效宣告请求所针对的专利被自始放弃,或处于无效状态;5.多个请求人共同提出一件无效宣告请求,且不是共有专利权人;6.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专利复审、无效宣告优先审查请求审查推荐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专利复审、无效宣告优先审查请求审查推荐工作质效,助力专利快速确权和维权,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结合实际,制定了《专利复审、无效宣告优先审查请求审查推荐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专利复审、无效宣告优先审查请求审查推荐管理办法.pdf
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2024年8月8日
附件: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专利复审、无效宣告优先审查请求审查推荐管理办法
(原标题: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专利复审、无效宣告优先审查请求审查推荐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