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计划国内外高水平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4〕1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科创规〔2024〕2号)。
二、支持标准、方式及数量
(一)支持标准:
1.重点项目
(1)对2022年以后通过评审的市级、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在光明区开展创新创业,按企业注册一年内实际投入金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2)对院士团队在光明区开展创新创业,其中院士所占企业股份不低于30%,按企业注册一年内实际投入金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2.一般项目
(1)对具有科技前沿领域核心技术、符合光明科学城产业发展需求,并通过事前备案的其他高水平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按企业备案后一年内实际投入金额的30%,根据项目级别,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国际先进、国内顶尖项目)、50万元(国内领先项目)资助。
(2)对在科技主管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并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其中,对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前三等次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市级创新创业大赛行业决赛前三等次的企业或团队,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区级创新创业大赛行业决赛前三等次的企业或团队,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同一项目在多级比赛获奖的,按最高奖励金额进行差额奖励,资助金额不考虑地方财力贡献。
(二)支持方式及数量:
事后资助,与光明区其他创新创业资助就高不重复。属评审类项目。资助金额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网络申报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19日18时。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20日18时。
光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计划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4〕1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科创规〔2024〕2号)。
二、支持标准、方式及数量
(一)支持标准: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志性国际科技交流活动,按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全国性科技交流活动,按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对有助于促进光明区重点产业发展的科技交流活动,按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以上活动需经光明区科技主管部门事前审定。
(二)支持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属核准类项目。资助金额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网络申报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19日18时。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20日18时。
光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科普基地认定配套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4〕1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科创规〔2024〕2号)。
二、支持标准、方式及数量
(一)支持标准:对被认定为国家、省级、市级科普基地的运营主体,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资助。同一主体获得多个层级认定的,按照最高层级标准扶持。对被扶持后获得更高层级认定的,给予差额部分扶持。
(二)支持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属核准类项目。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网络申报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19日18时。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20日18时。
光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科普交流及赛事活动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4〕1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科创规〔2024〕2号)。
二、支持标准、方式及数量
(一)支持标准:
1.国家级科普交流及赛事活动: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同一单位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省、市级科普交流及赛事活动: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同一单位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3.日常科普交流及赛事活动: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5万元资助,同一单位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二)支持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属核准类项目。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网络申报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19日18时。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20日18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