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斯泰IPO:被竞争对手多次起诉侵犯发明专利面临天价索赔
8月23日,申请在创业板上市的浙江德斯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斯泰”或“公司”)对深交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目前,深交所已经下发了第三轮审核问询函。
资料显示,德斯泰主要从事PVB中间膜及其光伏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汽车级、建筑级、光伏级PVB中间膜以及PVB双玻光伏组件等。
招股书显示,德斯泰此次拟拟发行2350.66万股,拟募集资金为4亿元,全部用于公司年产40000吨PVB功能膜项目。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2019年,德斯泰就向创业板递交过招股书。迄今为止,公司仍在上市之路上缓步前行。
德斯泰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显示,从2023年6月30日至今,行业竞争对手积水化学共计5次起诉公司侵犯发明专利。今年4月,积水化学对德斯泰的起诉就有3次。
2023年6月30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浙02知民初347号《民事案件应诉通知书》,积水化学诉公司侵害其发明专利,诉请公司立即停止侵犯积水化学拥有的第ZL201580016679.6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并向积水化学支付临时保护期使用费、侵权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合理费用共计5.034万元。
2023年8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了第56330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决定宣告前述ZL201580016679.6号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积水化学已对该无效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该行政诉讼正在审理中。基于该无效决定,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8日作出(2023)浙02知民初347号之一的裁定,驳回积水化学的起诉,且积水化学并未对该裁定提起上诉,该裁定已经生效。2024年2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无效宣告案件结案通知书》,确认前述ZL201580016679.6号发明专利权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3年8月3日作出的第56330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全部无效,该案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理结束。
但在2023年11月、2024年4月,积水化学提起多项德斯泰侵害其发明专利的诉讼,诉请德斯泰立即停止侵犯积水化学拥有的相关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并向积水化学支付临时保护期使用费、侵权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合理费用等。
依据德斯泰披露的最新版招股书,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23年11月积水化学提起的诉讼案件处于管辖权异议上诉阶段,尚未实质审理。此外,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24年4月,积水化学提起的三起诉讼案件都尚未实质审理。
今年其他两起积水化学的索赔金额则分别为520万元和520万元。也就是说,积水化学今年起诉德斯泰的3起案件索赔金额合计3560万元,可谓天价。去年两起索赔金额分别为5034万元和3050万元,目前3050万元的这起案件正处于合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