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最高补贴10万元
深圳市宝安区关于积极申报认定第五届“宝安工匠”的通知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8:00.
一、认定标准
以《2020年“宝安工匠”(制造业)认定指标体系》《2021年“宝安工匠”(物流业)认定指标体系》作为第五届“宝安工匠”认定标准。
二、认定范围
(一)认定行业。电子信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橡胶及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物流业。
(二)认定工类。制造业工类:研发设计、工艺工程、生产制造、质量检测、设备管理;物流业工类:物流信息工程、物流现场作业、物流设施设备管理。
(三)认定数量。共认定“宝安工匠”20名。其中“宝安大工匠”若干名,从本次参评者、历届“宝安工匠”获得者中择优产生。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2.中国国籍(含港澳台同胞),在宝安区范围内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有特殊贡献的可放宽至60周岁);
3.具有技能专长、体现领军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技能人才。
四、奖励与待遇
对认定的“宝安工匠”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与鼓励,其中“宝安大工匠”每人给予20万元人民币的鼓励(新获评“宝安大工匠”的历届工匠,鼓励资金按照扣除原发放数额后补足剩余部分),“宝安工匠”每人给予10万元人民币的鼓励,鼓励资金按照5:3:2分三年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