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福建、天津滨海新区、深圳等多地发布关于启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版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通知。其中,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于2024年9月9日起,为完成登记的申请颁发新版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此外,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于2024年9月10日起,为完成登记的申请直接颁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式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不再颁发深圳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
01、广东
关于启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版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关于加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发〔2024〕79 号),为优化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管理流程,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施行统一管理,统一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编号、格式和内容。现将启用新版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登记证书启用时间安排
2024年9月9日起,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为完成登记的申请颁发新版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2024年9月9日(不含)前已发证的登记数据,保护中心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换发新证,同时保留原证书下载链接供登记主体按需使用。
二、新版登记证书内容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版登记证书单面载有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信息。左下方二维码扫描后可访问官方网站查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公示完整信息,右下方为登记机构印章。登记证书编号共17位,规则为:由年、月、登记机构代码(广东省为4400)及业务流水号构成(见下图1)。
图1:证书编号规则
登记号共16位(含一个校验位),由字母及数字构成。编号规则为:由申请年份、登记对象数据来源代码、登记主体类型代码、顺序号、校验位构成(见下图2)。原广东省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平台赋予的登记申请号在数据知识产权申请阶段继续使用。
图2:证书登记号规则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版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下载及查看渠道、方式与原获取广东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渠道相同。
三、登记申请流程
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管理系统启用后,我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仍通过广东省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平台办理,登记申请流程不变。根据《广东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指引(试行)》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负责全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广东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通过广东省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平台开展,由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具体承担。
咨询联系电话:020-31605060.31608696. 相关链接:广东省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平台 http://data.gpic.gd.cn
附图1: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版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样式
附图2:广东版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样式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02、福建
关于启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及新福建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存证平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关于加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发〔2024〕79号)文件要求,为优化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管理流程,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施行统一管理,统一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编号、格式和内容。现将启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及新福建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存证平台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制登记证书启用时间安排
2024年9月9日起,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福建保护中心”)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为完成登记的申请颁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制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
2024年9月9日(不含)前已发证的登记数据,福建保护中心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换发新证。在完成换发之前,原登记证书继续有效。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制登记证书样式规范
国家知识产权局制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单面载有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信息。证书左上方为证书编号,正文部分依次是登记号、数据名称、登记主体、证件号码、申请日期、登记日期,左下方二维码扫描后可访问官方网站查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公示完整信息,右下方为登记机构印章(见下图1)。
图1: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版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样式
登记证书编号规则:由年、月、登记机构代码(我省为3500)及业务流水号构成(见下图2)。
图2:证书编号规则
登记号编号规则:由申请年份、登记对象数据来源代码、登记主体类型代码、顺序号、校验位构成(见下图3)。
图3:证书登记号规则
国家知识产权局制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换发工作完成后,原登记证书停用(见图4)。
图4:(原)福建制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样式
三、新登记平台介绍
为做好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管理系统的对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福建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存证平台进行升级。
平台升级后,新登记平台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管理相关要求,细化数据信息,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人应按照新的要求填写。
新登记平台登录网址:https://fjsippc.com/,选择“公共服务”菜单下的“数据知识产权”,在“福建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存证平台”下方点击“立即使用”,进入登记申请页面(见下图5)。
图5:新登记平台界面
工业互联网子平台登录网址:https://fjsippc.com/,选择“公共服务”菜单下的“数据知识产权”,在“福建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存证子平台(工业互联网领域)”下方点击“立即使用”,进入登记申请页面。
咨询联系电话:0591-86390085.(来源: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03、天津市滨海新区
关于启用新版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关于加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发〔2024〕79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管理,统一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编号、格式和内容。现将启用新版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登记证书启用时间安排
2024年9月9日起,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颁发新版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
二、新版登记证书换发事宜
2024年9月9日(不含)前已发证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换发新证,新证书换发后,原证书即作废。
(一)换证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二)换证方式
1.已获得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单位可于工作日期间至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领取新版证书,同时交回原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
2.已获得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单位可以邮寄的方式将原证书寄至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同时说明新版证书的收件人、收件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收到原证书后将以邮寄方式将新版证书寄回。
三、新版登记证书内容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版登记证书单面载有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信息。左下方二维码扫描后可访问官方网站查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公示完整信息。
登记证书编号共17位,规则为:由年、月、登记机构代码(滨海新区为1201)及业务流水号构成(见图1)。登记号共16位(含一个校验位),编号规则为:由申请年份、登记对象数据来源代码、登记主体类型代码、顺序号、校验位构成(见图2)。原“滨海保护中心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赋予的登记编号在数据知识产权申请阶段继续使用。
图1 证书编号规则
图2 证书登记号规则
四、登记申请流程
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管理系统启用后,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仍通过“滨海保护中心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办理,登记申请流程不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珊珊联系电话:022-66387934换证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北路融汇商务园六区1号楼
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4年9月13日(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04、深圳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启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式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管理工作相关要求,为优化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管理流程,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编号、格式和内容,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我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已成功接入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并正式启用统一制式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启用时间
2024年9月10日起,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为完成登记的申请直接颁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式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见附件1-图1),不再颁发深圳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见附件1-图2)。2024年9月10日(不含当日)前已发证的登记数据,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换发新证。
二、证书内容
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式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单面载有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信息,左下方二维码扫描后可访问官方网站查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公示完整信息,右下方为登记机构印章。
登记证书编号共17位,由申请年份、申请月份、登记机构代码(深圳市为4403)及业务流水号四部分构成(见附件2-图1)。
登记号共16位,由业务类型代码、申请年份、登记对象数据来源代码、登记主体类型、业务流水号、校验位六部分构成(见附件2-图2)。
统一制式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查看、下载方式同原深圳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查看、下载方式。
三、登记申请流程
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管理系统启用后,深圳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仍通过深圳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深圳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https://sjdj.sist.org.cn/)办理,登记申请流程保持不变。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作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具体承担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5-22656291、0755-83255364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2024年9月12日
相关附件附件1: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样式.docx
图1: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式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样式
图2:深圳版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样式
附件2: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编号示例.docx
图1 :证书编号示例
图2:登记号示例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