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江西省做好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4-11-28 15:48:12  来源:江西省知识产权局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0

知识产权师报名条件: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六)具备博士学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关于做好2024年度江西省工程系列专利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做好2024年度江西省工程系列专利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省人民政府第259号令)》《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154号)等文件,结合行业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江西省工程系列专利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一)江西省内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系列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专业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江西省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三)用人单位应出台相应的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申报评定更高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二、学习时间

2024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时间自本通知发布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学时要求及学习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一)公需科目。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确定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三个专题。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为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围绕我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1269”行动计划主攻方向和发展路径,熟悉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等知识产权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提高知识产权专业素养及创新实践能力为目标,强化知识产权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支撑,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为新质生产力注入新动力,提供我省高质量发展高素质、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支撑。

四、学习方式

(一)公需科目学习。公需科目学习可登录江西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继续教育信息综合服务平台(https://hr.jxhrss.gov.cn/jxjysb),自主选择公需科目网络课程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学满相应学时并经考试合格,系统将自行判定并计入个人2024年公需科目学时,无需个人申报。

(二)专业科目学习。2024年确定的工程系列专利管理专业和经济系列知识产权师专业科目学习,需注册登录江西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http://jiangxi.ciptc.org.cn,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进入相应班级,选择有关课程培训完成后,系统可实时生成学时认定电子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专业学历教育、取得的科研成果、专利、课题项目、发表的论文著作、获得的科研成果奖项及参加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备案的各类培训班等,可按相关规定折算继续教育学时,通过江西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继续教育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功能”--“折算学时申报”栏目进行申报,经审核批准后将获得相应学时。

五、有关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要进一步强化对继续教育的正确认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完成专业科目学习和学时折算申报工作。

(二)用人单位要不断完善继续教育工作制度,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各项权益,有计划开展专业技术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或安排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关继续教育活动,2025年1月31日之前完成学时登记、认定、核定等工作。

未尽事宜如需咨询,请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廖华丽,0791-86355629;邓春水,0791-86355293.

附件 2024年度江西省工程系列专利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远程教育平台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docx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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