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徽标等4件特殊标志予以延期的公告(第607号)

2024-12-11 09:06:03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0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徽标等4件特殊标志予以延期的公告(第607号)

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九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徽标等4件特殊标志予以延期,有效期延至2028年11月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徽标等4件特殊标志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11月29日

(复制链接至浏览器下载附件: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12/9/art_577_196521.html?xxgkhide=1)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