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关于核准张家口市盛源薯业有限公司等151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614号)

2025-01-10 10:23:11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0

关于核准张家口市盛源薯业有限公司等151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614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生产张北马铃薯、迁西栗蘑、介休绵芪、龙江小米、大圩葡萄、砀山黄桃、王庄花生、颍上大米、和县辣椒、黟县香榧、黟山石墨茶(黟县石墨茶)、金溪蜜梨、安化小籽花生、洪江雪峰乌骨鸡、德庆巴戟、金湾黄立鱼、镇坪黄连等17个产品的151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151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12月31日

(复制链接至浏览器查看附件:https://www.cnipa.gov.cn/art/2025/1/9/art_575_197105.html?xxgkhide=1)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