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德红外”)发布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进一步说明其与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珏芯微电子”)之间的高额商业秘密案诉讼进展。
1月16日,珏芯微电子在其公众号发表《关于起诉高德红外等4个公司商业诋毁的声明》,似乎是对于高德红外的回击。
双方之间火药味十足。
1、诉讼推进 步步紧逼
去年12月,高德红外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北高院”)起诉珏芯微电子、毛XX、谭XX、杜X、彭XX、余X、陈XX、熊X侵害公司商业秘密,索赔经济损失2亿元,并申请财产保全。针对同一案由,高德红外还提起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刑事案件。
近日,高德红外发布公告说明,收到三份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内容主要如下:
第一,湖北高院法院裁定准许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不含股票),以及该系列被申请人名下的不动产,总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1年。珏芯微电子对此提出的复议请求裁定驳回。
第二,针对珏芯微电子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湖北高院认为无论是依侵权结果发生地抑或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本院均具有管辖权,故驳回珏芯微电子的管辖权异议。
第三,因本案涉及同一被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刑事案件已予立案且尚未侦查终结或审结,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已抓获并逮捕,另有部分犯罪嫌疑人仍在潜逃中。在刑事案件未终结前,中止本民事案件的审理。
2、强势反击 针锋相对
珏芯微电子于日前向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提起商业诋毁纠纷诉讼,起诉高德红外等4个公司存在商业诋毁行为。
在声明中,珏芯微电子强调,高德红外对外声称“自主研发”的碲镉汞制冷红外探测器技术其实其并无权属依据,该技术方案来源于第三方。
对于“被告离职后携带商业秘密成立珏芯微电子、在完全不符合行业规律的时间内建成、投产相关生产线、生产出与高德红外高度一致的产品”的表述存在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误导性表达等问题。
珏芯微电子诉请高德红外立即停止商业诋毁行为,尽早删除多个平台发布的关于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的公告,置顶道歉声明,并索赔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00万元。
同时,珏芯微电子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举报。
附:双方公告/声明原文
(原标题:剑拔弩张,索赔2亿的商业秘密案迎来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