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1500万元后再遭索赔10亿元,梅花生物及子公司被起诉侵犯商业秘密
2月14日晚,梅花生物(SH600873)公告显示,山东阜丰发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阜丰”)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三名被告共同赔偿10亿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梅花”)均在被告之列。
据悉,2024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曾判决三被告停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00万元。山东阜丰认为,三被告并未停止侵权行为,仍在使用原告黄原胶生产商业秘密生产、销售黄原胶产品;三被告自2012年起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生产黄原胶获利巨大,故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