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4日下午3时在北京开幕,3月10日上午闭幕,会期6天。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各党派关于知识产权提了什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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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九三学社杭州市委会主委罗卫红:加强对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九三学社杭州市委会主委罗卫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两高”加强司法指导,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罗卫红代表说,知识产权保护既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也是强化国际贸易合作的标配,更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变量。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印发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高位谋划推进知识产权强国战略。
近年来,杭州深度求索人工智能基础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杭州宇树科技有限公司等成为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全球科技领域关注的焦点。但实践中,新领域、新类型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也层出不穷。创新主体对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需求强烈。
如何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利用?罗卫红代表建议,加快启动数据知识产权专门立法。同时,建议最高法、最高检持续强化对新经济、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案件的典型案例发布力度,针对科技创新领域内存在较大法律适用争议的问题及时颁布司法解释,统一新类型新领域纠纷案件的法律认定标准、裁判规则。特别是要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和涉外法治专业队伍建设,健全涉外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建好用好共享案例库。
不久前,罗卫红代表带队赴杭州市检察院调研了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相关工作,对杭州市检察院相关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建议最高检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的体制机制,构建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水平。此外,针对侵犯知识产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来源:检察日报·法治中国两会特刊)
02
全国人大代表黄绍龙:锚定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目标
“知识产权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核心引擎和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为核心技术攻关、成果高效转化、传统产业转型和新兴产业崛起注入澎湃动力。”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黄绍龙表示:“未来我们要锚定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目标,紧紧围绕支撑广东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这一核心,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品质服务和高水平合作。”
对此,他提出六点建议:
一是着力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大力提升创造质量,推动完善以质量为导向的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一体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重点领域专利池和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打造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样板,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强链增效作用;三是着力促进转化运用,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继续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深入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推广“先使用后付费”等转化模式,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业链。同时,统筹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和保险等工作,更好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四是强力打击侵权假冒,推动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五是高效提升服务品质,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出一批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积极助力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数据开放共享和分析利用,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促进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六是深化高水平交流合作,持续办好“知交会”“湾高赛”“粤创赛”等知识产权重大活动或赛事,推进知识产权合作走深走实,统筹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与竞争,健全海外纠纷应对指导工作体系,防范知识产权领域重大风险,为广东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贡献知识产权力量。(来源:广州日报新花城)
03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主任齐秀敏:尽快建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
科技创新是国家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知识产权作为国家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其司法保护水平直接关系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成效,在全球竞争格局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
2025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主任齐秀敏表示,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司法改革成果,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急需在现有基础上尽快组建国家知识产权法院。
齐秀敏建议,国家知识产权法院的审判人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审判工作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审级监督,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干部任免由最高人民法院审批或管理。
“国家知识产权法院的人财物应实现相对独立管理。”齐秀敏建议,由中央编办给予专项编制,经费由中央财政保障,确保法院在资源分配和人员配置上的自主性和稳定性。同时,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提升审判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以适应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需求。
她还提出,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后,应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治理合作,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院开展交流与合作。通过分享经验、借鉴先进做法,不断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化水平,增强我国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建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不仅是我国司法改革的必然要求,更是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紧迫任务。”齐秀敏表示,希望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工作,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来源:人民网-河北频道)
04
全国人大代表、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技术工人王红梅:建议支持新能源电池优势企业加强全球知识产权布局
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技术工人王红梅提出“强化新能源电池产业知识产权保护 助力全球竞争”建议,希望进一步加强对新能源电池产业的司法服务保障。
王红梅表示,新能源电池产业已形成产业链完整、产业配套完善、核心技术领先、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随着全球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地缘政治风险加剧、出海建厂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知识产权对于新能源电池产业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对此,她建议在资金、人才、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新能源电池优势企业加强全球知识产权布局,进一步扩大领先优势。关注新能源电池行业重大专利无效案件,对于行业内重大案件,专利无效程序经过更充分听证、审慎处理,让创新企业、创新技术得到“真保护”“严保护”。
王红梅还提出关于支持宁德市打造新能源零碳产业园区先行先试试点的建议,突破现有电网及供电政策束缚,支持开展电力直供试点,推动我国电池碳足迹从“短板”变“长板”,打破海外碳壁垒。
此外,对于电动船舶推广应用,王红梅建议加强产业技术创新与标准制定,完善船岸一体化建设补贴政策,降低电动船舶运营与建造成本。(来源:新京报)
05
全国人大代表张广勇:强化支持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知识产权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催化剂、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制度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升、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过程中仍面临资金投入不足、机构建设有待加速、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张广勇建议,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催化”和“撬动”作用,加大对中西部省份的资金投入。根据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分级分类享受政策标准。此外,建议在知识产权专员选派、服务资源互通共享、服务业态培育互助、专利转化运用和服务协同等方面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来源:山西日报)
06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肇庆小鹏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兼)何小鹏:加大对海外恶意抢注商标行为打击力度
“我有幸见证并参与了中国科技高速发展的30年,经历了包括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新能源汽车的三次变革和创业,而现在,正在开始以AI为核心的第四次变革和创业。今年全国两会,我围绕智能驾驶保险完善、限定场景开放无人驾驶、强化飞行汽车产业和人形机器人产业相关政策保障等提交了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肇庆小鹏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兼)何小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我提出了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贪腐行为惩治力度等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专门开展研究并统筹抓好落实,工作卓有成效。”何小鹏代表关注到,检察机关通过建立知识产权案件“技术调查官”制度、开展新能源领域商业秘密保护专项行动等,有效保护了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内部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助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当前,我国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经常面临商标在海外被恶意抢注的问题,现已发现涉及十几个国家,而通过诉讼和行政手段维权往往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何小鹏代表说,企业在维权过程中甚至发现有些抢注人疑似国内个人,在企业“出海”前在海外批量注册类似商标,以获得与企业谈判“赎回”的筹码。对这类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希望检察机关予以重点关注,加大对海外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的打击力度,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提供法律帮助。(来源:正义网)
07
全国人大代表、中创新航董事长刘静瑜:警惕专利“武器化”破坏产业创新生态
3月9日,从中创新航获悉,全国人大代表、中创新航董事长刘静瑜今年在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警惕专利“武器化”破坏产业创新生态,加剧行业“内卷”的建议。
建议中称,随着产业“内卷”式竞争的加剧,“专利武器化”现象日益凸显。“专利武器化”严重异化了知识产权制度,背离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宗旨,极大的增加了市场法律风险和企业运营成本,加剧产业恶性竞争,更破坏创新生态,亟需通过完善审查标准、遏制非正常申请、优化专利布局监管等措施重塑制度本源。
刘静瑜建议,应推动行业自律与协作,加强对“武器专利”恶意诉讼的规制,同时审查专利“武器化”的申请行为。(来源:界面新闻)
08
全国人大代表、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潘保春:严厉打击“傍名牌”违法行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傍名牌”行为,是指不法商家通过模仿知名品牌的名称、标志或设计等元素,误导消费者认为其与正品品牌有某种关联,甚至让消费者认为其就是正品品牌产品。潘保春指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正品品牌的知识产权,更对消费者、市场和社会造成了多方面的危害。
潘保春认为,当前“傍名牌”违法行为难以治理的主要原因包括法律适用存在模糊地带、行政执法协同不足、维权成本效益失衡和平台责任有待强化等四个方面。对此,潘保春建议,要依法严厉打击“傍名牌”行为,强化对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切实维护企业品牌利益,提振企业经营信心。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要完善法律规制体系。修订《商标法》实施细则,建立“商标注册预警清单”,对驰名商标、老字号等实施跨类保护。参考欧盟做法,将“商标混淆可能性”判断标准具体化为10项要素。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将“傍名牌”行为明确列举为不正当竞争,降低“有一定影响”的认定门槛。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建立恶意注册黑名单制度,对三年内三次被认定侵权的主体实施注册限制。
二是构建协同治理机制。建立全国知识产权执法调度中心,实现侵权线索“一键推送、全网协查”。在长三角、大湾区等区域试点执法证据互认、结果共享。完善“两法衔接”机制,推动市场监管总局与公安部数据对接,对涉案金额超50万元案件强制启动刑事侦查程序。在重点产业集群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为企业提供侵权预警、快速维权等一站式服务。
三是要加大打击惩治力度。借鉴国外惩罚性赔偿机制,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上限,增加违法成本。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实施三倍惩罚性赔偿。建立侵权人“黑名单”公示制度,在征信体系中加入知识产权失信记录,限制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探索“侵权所得追缴”制度,参照税务稽查方式追溯5年侵权收益。
四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强制电商平台建立“商标数据库比对系统”,对新入驻商家实施商标权属自动核验。建立“直播带货知识产权承诺制”,要求主播对带货商品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备案公示。推行“侵权快速下架保证金”制度,平台按规模缴纳保证金用于先行赔付。
五是健全社会共治体系。设立“品牌保护日”,在媒体开设维权专栏。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实现监测信息共享。在职业院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培育企业知识产权专员。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打击“傍名牌”行动。深化与国际社会的合作交流,共同打击跨国“傍名牌”行为,建立侵权商品跨国溯源协作机制。(来源:央广网)
09
全国人大代表、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纪凡: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深度融合是光伏行业破内卷的关键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京开幕。据了解,“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被写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中国光伏在行业下行周期与内卷交织下前行,低价中标、知识产权纠纷等现象屡见不鲜。如何破局,关乎新能源产业下一步高质量发展。
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纪凡关注的焦点。澎湃新闻从高纪凡处了解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他将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招标投标法》几部法提出修法相关建议;同时聚焦综合整治光伏行业内卷式竞争,防范“内卷外溢”引发光伏产业出口风险,大力发展智能微电网新型储能等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强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发展等议题建言献策。
“技术创新是光伏行业发展的第一驱动力。”高纪凡表示,光伏发电的成本在过去二三十年间大幅下降,正是技术创新的成果。目前,天合光能已累计创造30项世界纪录,专利申请量超过6000件,以晶体硅为基础的创新体系仍将持续。天合光能已经从TOPCon 1.0升级至2.0版本,组件功率可达到760瓦以上,并正在向3.0、4.0版本升级,“TOPCon技术还有巨大的创新与提效空间,未来将形成以TOPCon主导、BC和HJT为辅的市场格局。”
据其介绍,晶体硅电池的实验室效率提升已经接近理论天花板。2014年开始,天合光能启动钙钛矿研究,钙钛矿与晶体硅的叠层电池是未来的发展方向。高纪凡表示,钙钛矿电池的稳定性问题仍是当前的关键挑战,天合光能正通过光伏科学与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与全球高校合作,推动新一代光伏技术的基础性研究、前沿性研究和专题研究。同时,天合光能牵头产业链十余家企业共建制造业创新中心,打破了过去企业各自为战的局面,通过联合科技创新、联合拥有知识产权,联合推动产业发展,联合推进市场发展,将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落到实处。
眼下,光伏企业的技术创新正在经受专利侵权的干扰,专利战此起彼伏,全球组件出货量前十中有7家头部企业涉及专利纠纷,引发广泛关注。有媒体评论,不应将专利保护污名化为"恶意竞争",不应将专利保护等同于"内卷武器",光伏产品给中国制造增添了新亮色,而非“黑暗森林”。
高纪凡强调,科技创新必须与知识产权保护紧密结合,技术创新成果唯有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才能推动创新持续升级。“反过来,如果知识产权保护没有得到有效支持,一方面会引起行业的‘内卷’和恶性竞争,高技术门槛被破坏;另一方面企业作为创新者就会受到损害,而不是‘创新者赢’。天合光能每年投入约60亿元用于研发,坚决反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他进一步表示,光伏行业的内卷低价销售问题、行业亏损问题,背后的重要原因是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不够。“有效解决专利保护问题是破解内卷的重要途径,能够让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通过创新发展得更好,也能够让侵权企业受到有效的制裁,这有利于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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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编剧赵冬苓:加强网络版权保护,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影视行业快速发展,数字内容产业成为文化传承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与此同时,网络侵权问题愈发严峻,尤其在搜索引擎、网盘和短视频等领域,盗版行为对影视行业的创作热情、市场秩序和国家文化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编剧赵冬苓带来了《关于加强网络版权保护,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赵冬苓表示,近年来,众多优秀影视作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广大观众中引发热烈反响。但随之而来的盗版对影视文化产业发展造成深重的负面影响。这些轻易可得的盗版资源悄然改变着影视文化产品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剥夺了影视创作者辛勤劳动应得的收益,打击了整个行业的市场信心与投资热情,给影视文化产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同时,盗版行为还直接导致创作者收入大幅下降,极大挫伤了创作积极性。
为此,她建议从以下四方面加强网络版权保护综合治理:
一是要压实平台责任,构建全方位监管体系。加强对浏览器、搜索引擎、网盘及短视频等平台的治理力度。特别是针对热播作品,应采取删除、过滤、拦截等有效措施,及时阻断侵权视频的传播,并采取屏蔽等措施防止直播侵权。
二是在司法认定及裁判层面,明确侵权主体责任,加大侵权行为赔偿或处罚力度。建议各地人民法院提高赔偿金额,将其提高至制作成本的30%,并对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此外,希望最高人民法院或各地高级人民法院能够选取各地法院作出的系列视频侵权高额判赔和惩罚性赔偿案件,纳入指导性案例和人民法院案例库,以彰显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决心,震慑潜在的侵权者。
三是优化司法保护,缩短维权周期。建议统一管辖规则,推动热播影视作品案件的绿色通道机制,提高审理效率。同时,强化行为保全措施,建议法院加大行为保全的适用力度,在案件审理期间及时制止侵权行为。
四是推动行业自律与提升公众意识。建议建立黑名单制度,由中央网信办、国家版权局对多次违规的平台和账号实施永久封禁,并将其纳入行业信用评级体系,与企业年检相挂钩。同时,加强版权宣传与教育,要求各互联网平台在显著位置设置版权保护提示页面,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版权保护宣传活动,提高公众拒绝盗版、支持正版的意识。(来源:时代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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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工商联副主席、四川天府新区商会会长、启阳(成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麒:建议支持四川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承载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工商联副主席、四川天府新区商会会长、启阳(成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麒带着哪吒熊猫玩偶在全国两会上展示成都营商环境独特魅力,并将提出支持四川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承载能力、推动川渝以大科学装置为抓手联合打造国家科技战略腹地、支持成都市加快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等建议。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科技创新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战场。四川作为科技大省,科教资源丰富,初步形成了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核心的创新策源矩阵。
她建议教育部、科技部等中央部属高校院所对在川新型研发机构加强统筹管理和工作指导,推动更多高校科技成果就地就近落地转化。
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和国资委等部门进一步支持国家级新区——四川天府新区等重点区域的科技型企业培育壮大。支持引导更多央国企在川设立研发中心,四川充分发挥天府中央法务区和自贸试验区优势,成都科创生态岛实施“双向揭榜挂帅”创新举措。
自然资源部等部委支持成渝地区优化国土空间规划,支持国家级新区——四川天府新区等重点区域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空间建设方面先行先试,探索新型用地模式和政策创新,提高科研和商服建设用地兼容性、先进制造业的比例,为科技成果就地就近转化提供更为灵活有效的承载空间,推动形成“研发在中心、转化在本地、制造在周边”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生态圈。(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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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清:加大支持科创的金融产品供给 稳步发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
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表示,将加大支持科创的金融产品供给,资本市场支持科技企业不仅只有上市一条路,债券、可转债、优先股等都可以有所作为。持续打好支持科技创新组合拳,稳步发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加全面、更加高效的资本市场服务。(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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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傅国涛:把绿色科研成果和市场需求更加精准地对接起来,共同推动绿色专利转化运用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傅国涛十分关注提高绿色专利转化率。他援引了《2024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数据:企业发明专利中,绿色低碳专利处于技术萌芽期或成长期的比例为53.4%,较非绿色低碳专利高出4.7个百分点;在转化运用方面,绿色低碳专利产业化率为48.2%,较非绿色低碳专利低5.4个百分点。绿色低碳专利产业化率相对较低,绿色专利转化运用尚待加强。
傅国涛认为,应该进一步深化绿色技术产学研合作,以骨干企业为主体,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支撑,建立起高效的横向协同机制,把绿色科研成果和市场需求更加精准地对接起来,共同推动绿色专利转化运用。同时,要引进、培育一批熟悉企业生产、掌握专业技能的高技能人才参与到绿色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中,通过多层次的激励政策强化绿色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傅国涛呼吁,应该以国家重点工程、“卡脖子”技术研发、新能源开发为依托,加大对绿色专利成果转化的扶持力度,强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专项基金等各类政策引导与扶持;由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作为引领,打造绿色产业链,促进绿色低碳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动传统产业的绿色化改造;同时,要不断加大对具有较好社会效益和较大经济效益的绿色转化成果的宣传力度,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上扩大绿色专利转化产品知名度,助力提升绿色专利转化产品的全球竞争力。(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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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着重完善数据产权等新领域的规则,着力发展知识产权智能化评估等专业服务
“知识产权通过创新激励和资源配置两个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着重要支撑。”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认为,一方面,我国通过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创新成果的权属边界,保障知识产权收益,从而激励研发投入增长,加速技术迭代进程,引导企业从低水平模仿向高水平自主研发转变,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我国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等金融工具拓宽融资渠道,设立专利开放许可平台等,引导资本流向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促进产学研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创新,构建创新要素高效循环的产业生态。
田轩建议:“在政策供给方面,应该加强制定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知识产权差异化政策,并覆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全链条;在制度保障层面,应着重完善数据产权等新领域的规则,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在服务创新领域,应着力发展知识产权智能化评估等专业服务。用更具针对性、前瞻性的政策举措,让知识产权更好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知识产权是保护创新成果、激励持续创新的重要保障。”全国政协委员、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呼吁,民营企业要长远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自主创新,以独有的技术赢得市场,“无论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还是商业秘密都需要进行全方位保护。希望所有民营企业都能依法经营,自主创新。我们要把中国汽车产业做大做强,同时也做到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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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学锋:织密企业出海知识产权保护网络
如今,“走出去”成为越来越多民营企业开拓增量空间、提升国际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动选择。
聚焦护航民营企业“走出去”、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学锋认为,应该构建信息发布、交流咨询、实体服务等全方位服务平台,加强引导国企民企、产业链上下游、“制造—建造—园区”抱团出海,推进金融、投资便利化,优化项目获取政策支持体系等工作着手,解决民营企业出海面临的实际问题。她还强调要联合高校、企业、律所、协会、第三方中介等各类资源,引导培养一批适应国际复杂形势的复合型专业人才,着重培养其在知识产权跨境保护、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等方面的能力,加强对民营企业出海的人才支撑。
“民营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各种海外经营风险无处不在,持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风险防范等应对开拓国际市场风险挑战的能力十分重要。”全国政协委员、广东高科技产业商会会长王理宗建议,应继续健全企业海外经营风险防范服务体系,同时支持服务业出海,支持服务机构提升“走出去”服务能力,采取政府搭台、商协会配合、服务业跟进的模式,为出海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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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苗伟: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效率和力度
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离不开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苗伟指出,伴随中国科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积累也日益丰富。
“对知识产权的运用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在苗伟看来,近年我国在知识产权司法实践领域取得了不少进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日趋成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迭代更新,与国际接轨的步伐明显加快。司法机关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时更加凸显对创新成果的保护,对侵权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从而有效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也显著提升,营造出良好的创新氛围。
然而,苗伟也清楚地看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实践中仍面临一些现实难题,制约了保护力度和效率的进一步提升。例如,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周期较长、诉讼成本较高,一些侵权纠纷的判决执行难度大等问题依然存在。
针对这些痛点,他提出应优化审判流程,缩短审理周期,完善上诉期间执行机制,强化许可纠纷判决执行效力,从而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效率和力度。苗伟的建议旨在为创新成果提供更加高效的法律保护,增强创新主体的信心,促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随着相关制度的完善和司法实践的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有望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保驾护航。(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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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蒙牛集团全球研发创新中心研发总监史玉东: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
“过去一年,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完善专业化审判体系,总结引领性的典型案例,以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真正落在了实处。”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蒙牛集团全球研发创新中心研发总监史玉东在接受采访时说。
史玉东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开拓创新,建立“呼包鄂乌”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为区域协同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随着一系列举措的推出,如2024年11月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揭牌,相信内蒙古地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必将更专业、更高效,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也将更趋完善。”
史玉东建议,继续加强科技创新司法保护,规制科技创新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和滥用诉权行为,加大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保护力度,进一步运用司法大数据分析和数字模型服务应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为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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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申长雨: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充分体现了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国产大模型DeepSeek火爆全球,宇树科技舞蹈机器人亮相春晚,让“人工智能”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强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建立人工智能大模型领域专利池,助力人工智能企业创新发展。
“2024年,科技创新取得很多突破性进展。以最近引发广泛关注的‘杭州六小龙’为例,虽然都是一些初创型科技企业,但研发出来的产品却闪耀全球,这是我们持续深入推进高水平科技创新,实现厚积薄发的结果。”申长雨认为,这一点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4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也有深刻的体现。报告显示,2024年,我国的总排名提升到了第11位;拥有的全球百强科技集群数量达到了26个,连续两年位居各国之首。
为做好人工智能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申长雨等人赴浙江调研了包括“杭州六小龙”在内的初创型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举行了初创型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会,听取企业有关意见和建议。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人工智能专利的最大拥有国。人工智能作为新兴领域,哪些技术需要保护,应采取什么策略进行保护,如何借助知识产权提升企业的竞争力,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申长雨说。
据申长雨介绍,围绕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修订了《专利审查指南》,发布《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试行)》,及时回应了社会普遍关注的人工智能领域热点问题。但他认为,目前国内人工智能领域企业还面临不少知识产权方面的挑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也有待提升。
“下一步,需要相关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共同发力,进一步加强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畅通与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渠道,及时听取相关诉求和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推动建立我国人工智能大模型领域专利池,形成发展合力,助力企业行稳致远。”申长雨表示。(来源:光明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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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副省长史可:设计好高校人才评价体系,推动更多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副省长史可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我们的知识产权专利主要在高校,有效的或者高价值的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率还不高,在这方面,高校的人才评价体系要设计好,推动更多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做好创新这篇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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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陕西省分会会长贾正兰: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将更加助力中外工商界合作走深走实。”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陕西省分会会长贾正兰认为,全国贸促系统在涉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助力化解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方面具有优势,可以进一步发挥作用。
在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方面,贾正兰提出四项建议:汇集各方涉法资源,建强海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支持海外知识产权责任保险扩面推广,助力企业降低维权成本;完善建强海外维权援助机制,保障高端技术领域企业发展;强化纠纷解决机制协同效应,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等多元化解机制。
在助力化解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方面,贾正兰提出,全国贸促系统可在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支持仲裁在助力涉外知识产权多元解纷中发挥独特优势。要从三个方面继续下功夫:一是加大立法与行政扶持,扩大可仲裁范围;二是深化多元机制协同,构建大保护格局;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仲裁国际化水平。
“贸促会身处对外开放的最前沿。我们将持续发挥好联通政企、融通内外、畅通供需作用,积极组织企业‘走出去’,广泛邀请境外经贸机构‘引进来’,为中外工商界搭建务实、便捷、高效的合作桥梁。”贾正兰说。(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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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张连起:建议制定针对青少年保护的版权政策
当前,影视作品已成为传承文化、塑造价值观念的重要载体,对青少年思想培育具有特殊影响力。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会长张连起关注到,一些院线热映的影视作品的盗版资源通过短视频平台、社交网络等渠道大肆传播,形成“盗版传播-流量变现-黑产导流”的灰色产业链。这不仅扰乱行业生态,更值得警惕的是,不少盗版网站存在赌博、色情广告跳转的情况,青少年在接触过程中存在被诱导参与非法活动的重大风险。
对此,张连起建议,制定针对青少年保护的版权政策,这也需要多方面发挥合力。相关部门通过政策干预降低青少年接触盗版内容及不良信息的风险,构建健康、安全的网络文化生态环境。教育部门应加强青少年版权教育,将版权保护知识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帮助青少年从小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价值观。各平台加强对青少年用户的内容筛选与推送机制,从源头阻断盗版内容的传播。
一般而言,热门影视剧很难摆脱盗版的侵害,往往是通过短视频平台、社交网络等渠道大肆传播。张连起建议,加强平台责任,强化侵权治理。在他看来,数字平台应建立与算法推荐技术相匹配的版权保护机制。
张连起谈到,平台还需要构建“上传前审核+传播中监测+侵权后处置”的全流程管理体系。比如,平台可以通过内容识别技术、机器学习等手段建立主动防御系统,实现侵权内容的实时拦截,以及明确要求侵权行为发生后须在24小时内采取删除、屏蔽等处置措施。
针对当前侵权判赔金额与侵权获利严重失衡的问题,张连起建议,提升版权赔偿力度和处罚力度,保障创作者权益。他认为,还可以建立“版权侵权黑名单”制度,对多次侵权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通过提升侵权成本挤压盗版市场空间,构筑原创内容保护法治‘屏障’。”张连起说。(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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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民进上海市委主委黄震: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策,赋能产业创新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亟须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畅通成果转化通道。”近日,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民进上海市委主委黄震表示。
去年10月,上海发布《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上海市加快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针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最后一公里”的堵点和难点问题提出了一揽子举措。计划到2027年,上海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8000亿元,科研事业单位累计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额达到1000亿元,科技成果转化孵化的企业超过2000家。
“我通过调研发现,在人才评价、项目评审、机构评估的传统模式影响下,目前高校院所仍存在‘重基础,轻应用’现象,应用研究不重视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在人才评价上以‘高水平论文’为标准,聚焦成果转化与应用的工程开发仍处于弱势地位。”黄震说。
黄震认为,构建分类人才评价机制是深化改革的重要方向。对于基础研究成果,以高水平论文发表等为评价标准,将应用研究评价由以论文为导向转向以应用价值和社会价值为导向,将科研人员创业企业、资本融入、吸纳就业、技术转让、税收缴纳、产值贡献等显性社会贡献纳入人才评价体系。同时,优化科研人员创业活动的人才流动机制,切实打开高校院所和企业人才流动的“旋转门”,落实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制度。
加大科技服务公共平台建设投入,也是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关键。黄震认为,如果将科技成果的成熟度分为九级,高校院所侧重“从1做到3”,企业侧重“7到9”,将技术产业化、链接科技与产业化之间的“4到6”往往陷入“死亡之谷”。在“4到6”的阶段,政策与资金扶持明显不足。
“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所以合同研究为纽带,在高校和企业之间建立了一套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效融合、相互促进的运转模式。可以借鉴德国相关经验,发挥政府财政资助项目的‘指挥棒’作用,加大针对‘4到6’公共平台建设的政府财政资助力度,通过概念验证、中间验证等过程,将科技新概念、新想法、新方案、新专利等‘青果子’催熟,进而撬动更多风险投资、产业投资等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入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帮助科技成果跨越‘死亡谷’。”黄震说。
在科技成果转化松绑方面,上海部分高校积极探索,取得了突出效果。以上海交大为例,该校将科技成果“赋权”教师团队,学校不再直接持股,其收益递延至创业成功后支付,破解了科技成果评估等复杂流程带来的低效难题,孵化科创企业175家,市场估值超1200亿元。
华东师范大学的成果转化交易金额往年约为每年1000万元,在2024年1月至8月实现了4.8亿元。
“这正是机制体制松绑后释放的市场活力。2023年以来,华东师范大学探索100%全部赋权成果完成人。若创业成功,由教师团队向学校支付收益权对价;若失败,则专利转回学校抵消债务。”黄震建议,大力推广“完全赋权”,尽快修订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条例,提供有力的法规条例支撑,强化通过“赋权+转让+约定收益”,将科技成果交给科研人员和投资持股主体,将“完全赋权”从“盆景”转变为连绵“风景”,用市场手段把高价值科技成果“挖出来”,赋能产业创新。(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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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浙江省委会副主委、浙江大学医药学部副主任方向明:贯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在当前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科技创新还存在转化‘鸿沟’,尤其是全链条体系尚未完全贯通。”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浙江省委会副主委、浙江大学医药学部副主任方向明直言不讳地指出科技创新的“痛点”。
身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总部麻醉科主任,方向明持续关注着麻醉技术与药物的应用。“从临床应用来看,目前我们的麻醉水平是不错的,新药物在不断推出,但从专利成果到产出还有一定差距。”
方向明提出:“对于科技工作者来说,比发表论文、申报专利更加重要的,是怎么实现专利的转化,怎么得到企业的认可,最终惠及社会。但是,科技成果‘不会转’‘转不了’的现象仍然存在。”
方向明建议从设立政府风险补偿基金、许可技术优先股、建立市场化转化考核指标、试点成果转化职称通道、保留创业失败者学术职位等方面进行思考和探索。
方向明认为,科技成果的评价不应止步于证书和奖项,更需建立成果追踪机制,让创新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科技成果转化要完成“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全链条贯通,需要进一步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堵点,厘清科技成果处置权属等核心问题,探索通过成果权益分享等方式合理分配创新成果;要探索构建定位清晰、优势互补、分工明确的技术转让机制,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和潜力,提升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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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郁瑞芬:建议规范电商垄断经营行为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郁瑞芬对规范电商垄断经营行为,促进消费商业生态健康发展的议题给予了重点关注。
郁瑞芬表示,国内的电商狂奔式发展,没有遵循有序、健康的发展模式,导致线下市场没有充分适应、调整的时间、空间,造成线上、线下的内卷。
此外,她认为,还要推动电商平台企业自律。引导电商平台企业树立正确经营理念,强化社会责任,遵守自律公约。建立平台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将垄断、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对信用好企业给予政策支持,不良企业警示惩戒。
除了监管与自律,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也被郁瑞芬视作重要方向。反垄断监管部门应牵头开展“反垄断视角评估商业生态失衡影响及修复路径”专项研究,深入分析电商平台垄断对消费领域的影响,并提出修复措施。同时,出台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的制度、法规、标准,引导平台与实体经济企业合作,实现互补共赢,助力推动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让线上线下经济协同共进。
此外,郁瑞芬还强调,要引导电商平台企业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加强商家资质审核和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隐私数据。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宣传,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让消费者在市场活动中安心消费,为经济健康发展筑牢群众基础。(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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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首席研究员张格明:加快建立轨道交通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作为一名长期关注轨道交通领域的研究者,我深刻感受到,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与运营不仅是推动产业升级的关键动力,更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战略基石。”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首席研究员张格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近年来,轨道交通产业作为具有完整产业结构的综合性产业,在知识产权的创造与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在知识产权运营方面,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张格明坦言。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轨道交通领域的知识产权运营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路地双方在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协同机制不完善,现有的服务体系在高端服务能力方面存在短板,难以满足行业快速发展的需求。
“为此,我建议在国家相关部委的指导下,依托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建立轨道交通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为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营提供全链条服务。”张格明说。
在张格明看来,联合地方政府、轨道交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建设轨道交通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可以有效推进轨道交通产业知识产权的创造与布局,特别是在核心技术领域加强高价值专利布局,以此来提升国际竞争力。
张格明建议,深入探索轨道交通产业知识产权的商业化运作模式,通过专利许可、转让、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引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等金融工具,为轨道交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助力轨道交通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来源:中国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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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致公党重庆市委会主委丁时勇: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提高专利质量
有多年高校任职经历的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致公党重庆市委会主委丁时勇密切关注高校和科研机构创新成果转化工作。作为创新成果转化的重要一环,我国存量专利盘活情况吸引了丁时勇的目光,他也为此积极展开了调查研究。
但随着调研的深入,丁时勇也发现,部分高校和科技机构存在科研导向与市场需求脱节的现象,导致专利技术的实际应用能力明显不足。特别是青年教师受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要求等“硬指标”约束,缺少具有实际应用意义的科研成果。此外,许多高校的创新成果转移转化部门或机构仍需进一步充实专业服务人才。
在丁时勇看来,创新成果转化涉及研发创新的前中后“三端”,需要全盘布局、久久为功。他建议,在前期研发端,要引导高校积极开展面向市场需求的科技研发。在高校承担的应用、转化类科技项目中,应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作为科研项目立项和验收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此外,还需优化学术评价体系,提升教师专利转化的积极性,比如,加快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在理工农医等相关学科中,将专利转化成效作为必要内容;在学术评价中,加大专利转化成效的权重,将专利转化成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绩效考核、科技奖励等方面的重要条件。在研发的中端及后端,丁时勇建议,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提高专利质量,以及完善高校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不断壮大高校高水平专业化服务人员队伍,从而为推动创新成果转化提供“智力支撑”。(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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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赵雯: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随着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制造业体系中数据要素作用日渐显现,数据的战略地位甚至被称为‘第五大生产要素’。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则是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安全底座。”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原副主席赵雯对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尤为关注。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部署在全国17个地区试点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在登记试点区域中,登记的对象存在多种不同做法。如北京、浙江、广东、江苏等地将数据集合或数据作为登记对象,上海将数据产品作为登记对象。之所以存在这种现象,是因为我国现行法律中尚未明确界定“数据知识产权”的概念。
对此,赵雯建议,在“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三权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基础上,“推进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和市场化流通交易,在逐步形成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的基础上,尽快厘清数据知识产权和数据产权的边界,明确两类保护机制的价值内涵和应用场景,区分各自的对象,建立协同保护体系。
赵雯特别提出,鉴于知识产权在制造业体系中的智力成果属性,不宜直接将原始的数据集合作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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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浙江省工商联主席、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进一步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加复审、无效案件批量检索与下载、丰富站内搜索等功能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创新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
全国两会正在召开,全国政协常委、浙江省工商联主席、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提交《关于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提案》。
南存辉表示,在我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背景下,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好知识产权信息在技术创新中的助推作用,对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021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提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以信息服务供给可及性和便利化为重点,以满足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需求。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对多业务系统统一管理,数据开放种类增加至59种,基本实现知识产权基础数据的应开放尽开放。南存辉认为,但从创新主体对技术路线选择、侵权监测、风险预警、专利质量提升等需求看,该平台在检索功能、数据开放、信息展示等方面,还有待优化提升。
“一是在检索功能方面,更新后的平台不支持复审、无效的类型案件批量检索、平台主页面缺乏站内整体搜索功能等,不利于创新主体高效地获取所需数据;二是在基础数据开放方面,未实时开放专利审查过程中申请人的意见陈述数据、未联通开放相关专利诉讼、行政裁决案件文书等信息——这使创新主体难以获得完整、及时的信息支持,进而影响其创新活动的深度和广度;三是在专业信息和资源的集中展示方面,该平台尚未整合创新主体所重点关注的海外保护与维权指引、运营渠道以及数据知识产权等关键资源系统,给创新主体获取全球多样化数据造成了不便。”南存辉认为。
他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具体包括,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智能化水平,增加复审、无效案件批量检索与下载、丰富站内搜索等功能;进一步开放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并与经济、法律数据互联互通,实时提供专利审查过程中申请人的意见陈述数据,推进知识产权数据与产业导航、诉讼、行政裁决数据的共享融合,为创新主体创新决策提供一站式信息支持;汇集知识产权创新、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平台资源并集中展示,统一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查询入口,更大限度满足创新主体需求。(来源:澎湃新闻 记者:陆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