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甲醛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能标委字〔2025〕27号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组织制定的《甲醛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计划号:20110807-Q-469)强制性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征求意见稿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5年5月10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标准起草组或全国能标委秘书处。
起草组联系人:
周俊华,13621272026.pvc1990@126.com
秘书处联系人:
张巳男,010-58811633.zhangsn@cnis.ac.cn
附件下载:
关于对《甲醛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pdf
1 - 甲醛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pdf
2 - 标准征求意见表.doc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