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称晋升路径不够明确
快保护机构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地方政府建设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其业务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指导,但在机构属性上是地方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人、财、物等通常由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一般事业单位进行管理。由于绝大多数快保护机构成立时间较短,而知识产权工作的复合型特征和专业性特点又十分突出,在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难免存在不足之处。一方面,作为事业单位的快保护机构的人才管理理念较为滞后,人才自主发展、自由涌现的机制不够完善,尤其表现在不能根据各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特点精准施策,在人员培训、职称申报、岗位聘用、轮岗锻炼等方面尚未建立契合知识产权工作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机构在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经验十分匮乏,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初级阶段,难以就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进行良好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因此,快保护机构难以有效地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和指导不同岗位人员进行精准的职业发展道路规划。
根据近几年地方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政策要求,快保护机构在引进人员时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因此,目前快保护机构中大多数从事专利预审、知识产权维权、知识产权分析的人员是较为年轻、工作经验较少的人员,本身对未来职业成长的方向和目标尚未形成清晰的认知,少数有多年工作经验的人员大多已经取得与原本从事工作相关的自然科学研究、电子信息工程等其他系列(专业)中级甚至副高级职称,对未来应当选择怎样的专业职称晋升路径也没有形成清晰的规划。总体来说,目前快保护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自身未来的职业成长处于较为迷茫的状态。
2、知识结构有待优化
知识产权从业者不仅需要具备良好的理工知识背景,还要懂法律、懂管理、懂经济。吴汉东教授也曾明确表示,知识产权人才应当是一种具备多学科知识背景的复合型人才。
但是,目前学界对于知识产权是否应当列为我国新设的“交叉学科”存在不同的观点,短期内将知识产权纳入“交叉学科”门类下的一级学科并不现实。多年来,我国高校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以法学院系为主,导致当前的知识产权人才法学色彩浓厚,缺乏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应当具备的理工背景、管理能力、国际视野等综合特征,难以满足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背景下的复合型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的迫切需求。
当前快保护机构中具有复合专业背景的人员十分稀少。机构中人数最多的是专利预审服务人员,但通过招聘引进的人员绝大多数是没有复合专业背景的理工科专业人员;从事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的人员有一部分毕业于法律(非法学)专业,具有本科阶段的理工、经济、外语等专业背景,但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人员在快保护机构中所占比例较小。虽然快保护机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正式上岗前也参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专业培训,但当前的培训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缺乏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存在培训目标不清晰、培训内容不完整、培训方式不灵活等问题,快保护机构岗前培训尚不足以弥补缺乏复合专业背景而造成的专业知识不够全面的问题。
3、科研能力有待提升
知识产权方面的科研项目以社会科学研究和软科学研究项目为主,而快保护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以理工科专业背景居多,进入快保护机构之前的学习和研究主要与自然科学相关,缺乏社会科学研究和软科学研究经验。与自然科学不同,社会科学及软科学研究一般需要更多的文科思维和跨学科思维,理工科出身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常年学习和工作的积累,理工科思维占据主导地位,从理工科思维向文科思维和跨学科思维转换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在申报知识产权科研项目尤其是级别较高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方面,快保护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短期内取得突破较为困难。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组织申报的省部级知识产权课题研究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和专利专项研究项目为例,每年立项的项目数量少则60余项,多则80余项。但据笔者统计,自2018年至2023年,全国快保护机构中仅有江苏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一家快保护机构曾作为牵头申报单位获批立项一项软科学研究项目,尚未有快保护机构作为牵头申报单位获批立项专利专项研究项目。
学术论文是体现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重要指标。通过在中国知网进行文献检索分析可知,截至2023年12月,以“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为第一作者单位的期刊论文有11篇,平均每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不足1篇,无来源于CSSCI或中文核心期刊的论文;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第一作者单位的期刊论文有259篇,平均每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不足4篇,如图1所示,发表期刊论文超过10篇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仅有7家,超过20篇的只有3家。
图1 发表期刊论文超过10篇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如图2所示,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表的259篇论文中,98%以上均为普通期刊论文,来源于CSSCI期刊的论文仅有2篇,来源于中文核心期刊的论文也只有5篇,其中仅来源于中文核心期刊的3篇论文中,只有1篇与知识产权直接相关①。由此可见,绝大多数快保护机构发表论文的数量较少,核心期刊论文极少,论文整体质量不高。
图2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表论文期刊来源
综上所述,快保护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级别知识产权科研项目和撰写高质量知识产权学术论文方面缺乏经验,科研能力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