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有什么奖励?
为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江苏省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计划,构建了 “省级 + 市级” 分层奖励体系。省级层面针对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等给予并购、软硬件投入及贷款利息等补助,各市则结合实际出台叠加奖励政策,形成全方位扶持格局。如有申报意向欢迎咨询!
(一)省级
对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龙头骨干企业,按不超过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的实际出资额现金部分的5%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不超过软硬件投入的20%、不超过贷款利息的40%予以补助,两者合计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具有“专精特新”特色的软件企业,按不超过上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相关投入的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市级
南京市:对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外地迁入我市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无锡市:对于首次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复审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外地迁入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迁入当年视作首次获评进行奖励。
常州市:对新认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
苏州市:对年度首次认定、新引进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苏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按照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的10%给予资助。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
徐州市:国家级60万元,省级40万元,市级20万元。
南通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含软件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连云港市: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获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的,给予50万元奖励。
淮安市:对获批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奖励150万元,对首次获批的省级、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对外地迁入的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同等级别的奖励。
盐城市: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
扬州市: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奖励。
泰州市:对国家认定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培育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奖励。凡新获认定的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产品、“隐形”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5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新获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新获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当年其单个专利新产品开票销售突破500万元的,按不超过新产品开票销售的2%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
宿迁市:对获批国家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奖励100万元,省级奖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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