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第二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工信部门: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25年(第二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标准
详见《实施细则》中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已被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不参与评价。
二、申报程序
1.企业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见附件2)。
2.各县区(园区)工信部门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信局推荐,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园区)工信部门要扎实做好政策宣贯解读,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动员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和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报尽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二)申报企业及时与所在县区(园区)工信部门联系确认材料提交时间,严格按照清单(附件2)提供佐证材料,每项佐证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后,压缩为1个压缩包上传(大小不超过300M)。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最终评价结果,建议企业系统提交后,及时与所在县区(园区)联系确认。
(三)各县区(园区)工信部门要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对照评价标准,严格把关,逐项核实企业系统中上传的佐证材料,审核企业系统评分,查询核实企业信用,按要求做好实地抽查。市工信局将根据审核情况,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县区予以通报。
(四)请各县区(园区)工信部门于11月14日前将推荐报告及汇总表(附件1)反馈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附件:1. 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3. 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4. 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第二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园区)工信部门: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25年(第二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标准详见《实施细则》中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已被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不参与评价。
二、申报程序1.企业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见附件2)。2.各县区(园区)工信部门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信局推荐,同时提交申报系统。三、工作要求(一)各县区(园区)工信部门要扎实做好政策宣贯解读: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动员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和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报尽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二)申报企业及时与所在县区(园区)工信部门联系确认材料提交时间,严格按照清单(附件2)提供佐证材料,每项佐证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后,压缩为1个压缩包上传(大小不超过300M)。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最终评价结果,建议企业系统提交后,及时与所在县区(园区)联系确认。
(三)各县区(园区)工信部门要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对照评价标准,严格把关,逐项核实企业系统中上传的佐证材料,审核企业系统评分,查询核实企业信用,按要求做好实地抽查市工信局将根据审核情况,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县区予以通报。(四)请各县区(园区)工信部门于11月14日前将推荐报告及汇总表(附件1)反馈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12381市工信局咨询电话:0554-6642370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3.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4.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 1
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附件 2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一、基础材料(所有申报企业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2.2023年、2024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须含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等)3.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凭证(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完成自测保存测试结果,导出PDF凭证,加盖企业公章,凭证应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等信息)4.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核查版)5.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须签名、盖章)二、符合四项直通条件之一的企业佐证材料(符合直通条件的企业提供,提供一项即可)6.近三年内获得过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证书7.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证书(均为有效期内)8.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设立佐证材料9.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同时提供是-4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非直通条件企业佐证材料(不满足直通条件的企业提供10.I类、Ⅱ类知识产权证书11.2023年、2024年度审计报告(须赋码,同时包含研发费用支出、主营业务收入等,由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赋码)12.可以证明符合得分标准的其他材料备注:每项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后,压缩为1个压缩包上传(大小不超过300M)
附件3
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一、本企业填报内容和所提交的佐证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二、本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同时近三年供的产品肥夕属干国家林小限制成淘法米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本企业愿为以上事项承担有关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名):企业(公章)日期:月母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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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一、公告条件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四)近三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二、评价指标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一)创新能力指标(满分40分)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20分)A.【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20分)B.自主研发的【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5分)C.【类知识产权I项以上(10分)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5分)E.无(0分)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A.5%以上(20分)B.3%-5%(15 分)C.2%-3%(10分)D.1%-2%(5分)E.1%以下(0分)(二)成长性指标(满分30分)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满分20分)A.15%以上(20分)B.10%-15%(15分)C.5%-10%(10分)
D.0%-5%(5分)
E.0%以下(0分)
4.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10分)
A.55%以下(10分)
B.55%-75%(5分)
D.75%以上(0分)
(三)专业化指标(满分30分)
5.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10分)
A.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10分)
B.属于其他领域(5分)
6.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
分)
A.70%以上(20分)
B.60%-70%(15 分)
C.55%-60%(10分)
D.50%-55%(5分)
E.50%以下(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