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

71件专利申请收取代理费3775元!这家机构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被处罚

2025-11-14 18:04:47  来源:浙江政府服务网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

案件名称

义乌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违法违规行为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浙(金)市监处罚〔2025〕12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义乌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江某某

执法部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5-11-07

行政处罚决定书

(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5月起,当事人为4个专利申请人代理专利申请71件,收取违法所得共计3775元。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为他人提供代理专利申请业务,违反了《专利代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属于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违法行为。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决定麦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775元。

2.处违法所得1.8倍罚款人民币6795元。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0570元,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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