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到2027年,建成200个左右高标准数字园区,实现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园区管理、服务数字化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智赋能园区发展的典型模式,园区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
此外,《通知》提出推进绿色低碳数字化管理。依托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等载体,开展能耗动态监测与优化,加强对园区碳排放量的数字化核算与分析,提升数字技术赋能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开展污染物排放、工业固废产生过程智能管理,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污染源实时监控分析,源头减少固废产生。
建设对象
高标准数字园区依托国务院或省级(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设立的、 以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产业的各类园区或园区内特色产业园( 即 “ 园中园” )开展建设。
建设标准
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期满后应达到以下标准:
产业数字化水平高。 工业互联网应用覆盖园区全部行业,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100%。
专业服务品质高。在生产、生活、政务等方面提供高质量的数字化公共服务, 园区数字化生产性服务应用覆盖规上工业企业比例达 100%。
运营管理效率高。建成覆盖园区资产管理、经济运行监测、绿色低碳发展、安全应急管控等主要环节的数字化运营管理系统,园区运营管理效率显著提升。
基础设施能级高。 数字基础设施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双千兆网络覆盖率达100%,算力基础设施实现有效部署和应用,数据开放共享、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原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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