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一、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二、评价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四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分)
A.80%以上(5分)
B.70%-80%(3分)
C.60%-70%(1分)
D.60%以下(0分)
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0%-4%(2分)
F.0%以下(0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
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
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二)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
5.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
A.三级以上(5分)
B.二级(3分)
C.一级(0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拥有自主品牌
D.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2%-4%(2分)
F.2%以下(0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
A.50%以下(5分)
B.50%-60%(3分)
C.60%-70%(1分)
D.70%以上(0分)
(三)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由北京市自主设定)
9.企业上市挂牌情况(满分9分)
A.企业已上市(不含全国股转系统挂牌)(9分)
B.企业上市申请已获得证监会、交易所受理或者已到北京证监局申报辅导备案(需提供证明文件)(7分)
C.企业已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或者已提交挂牌申请并获得全国股转系统受理(需提供证明文件)(5分)
D.企业已启动上市、挂牌工作并已签约保荐机构或者挂牌券商(需提供证明文件)(3分)
E.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10.企业为北京市产业链龙头企业配套情况(满分3分)
A.企业属于北京市高精尖产业领域,且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北京市产业链龙头企业(3分)
B.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1.企业创新技术研发转化及海外市场拓展情况(满分3分)
A.企业近三年获得首台套产品认定,新技术新产品认定(含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临床批件和批准文号,在研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生物类似药II期、III期临床批件和药品批准文号)1项以上(3分);
B.企业获得“首台套”“首批次”“首流片”等应用政策支持(3分);
C.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1项以上(3分);
D.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
12.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数量(满分10分)
A.I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B.自主研发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I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无(0分)
13.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
A.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10分)
B.研发费用总额400-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8分)
C.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6分)
D.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4分)
E.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4.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
A.20%以上(5分)
B.10%-20%(3分)
C.5%-10%(1分)
D.5%以下(0分)
15.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
A.国家级(10分)
B.省级(8分)
C.市级(4分)
D.市级以下(2分)
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
北京2023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条件以及各区奖补政策
2023北京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条件以及各区奖补政策有哪些?专精特新企业普遍规模不大,但都拥有各自的特殊技术,在细分领域建立了竞争优势,是国家重点扶持的企业
北京2023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条件:
条件分为基本条件、经营条件、创新能力、专业化程度、精细化程度、其他专项条件六类,符合基本条件的即具有申报资格,其余五类条件将根据企业填报具体情况,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
(一)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
1.在北京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企业的划型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2.符合北京市城市战略定位和产业发展政策,优先支持十大高精尖产业和硬科技产业。
3.上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50%以上。
4.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且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
(二)经营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营业收入。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
2.净利润。近两年企业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00万元。
3.企业估值。企业最新一轮融资估值不低于1亿元。
(三)创新能力
1.主导产品属于产业链“卡脖子”环节,或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或属于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或有效实现进口产品替代。
2.获得与主导产品(服务)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数量,首台套产品认定,新技术新产品的数量(包括在研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生物类似药II期、III期临床批件数量和药品批准文号等数量)。
3.获得与主导产品(服务)相关的其他知识产权数量(如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等)。
4.近两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不低于5%。
5.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四)专业化程度
1.主导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2.企业拥有自主品牌。
3.企业为龙头企业、大企业或重点工程项目提供配套产品(服务),并签订合同协议。
(五)精细化程度
1.企业获得技术、质量、工程、环保、安全等资质或资格认定。
2.企业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或业务系统云端迁移。
(六)其他专项条件
1.近两年主营业务平均增长率10%以上,或近两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
2.近两年企业主持或参与制(修)订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数量,或近两年主持或参与国家重大科研课题数量。
3.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4.有上市计划(已向证监局提交IPO报辅申请并获受理;或已签订保荐机构)(新三板除外)
北京2023专精特新企业各区奖补政策:
1、丰台区
(1)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60万元扶持;
(2)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30万元扶持。
(3)《丰台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丰投促发〔2020〕5号)
2、西城区
(1)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奖励;
(2)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3)《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西行规发【2021】1号)
3、石景山区
(1)对首次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5、顺义区
(1)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2)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给予一次性25万元奖励;
(3)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4)《顺义区打造大中小融通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实施办法》
6、通州区
(1)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企业, 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2)北京市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3)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4)《通州区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2021版)》(通经信局〔2021〕72号)
7、经开区
(1)对载体内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2)对载体内新认定的北京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的奖励;晋级补差。
(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京技管[2020]43 号
8、密云区
(1)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密云区支持企业发展办法(试行)》
9、怀柔区
支持龙头企业、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发展。支持在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居于全国前列的科学仪器和传感器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一流仪器服务机构在怀柔科专精特新学城落户,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对经认定的企业或机构,根据入驻形式,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金奖励。
《关于精准支持怀柔科学城科学仪器和传感器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10、其他区
(1)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