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

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名单

2023-06-24 23:01:22  来源:专精特新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5

2022年深圳10+1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排行榜!4818家名单出炉!

4818家!

2022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出炉!

3月15日,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布《关于2022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公示》,共有4818家企业符合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在这份名单中,宝安区共有1257家企业入围,数量位居全市各区第一,占比超过全市四分之一。紧随其后的是南山区,有1084家企业入围。此外,龙华区以767家、龙岗区以624家、光明区以364家分列第三、第四、第五位。

根据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公开资料显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决策部署,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前期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区初审推荐、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复核等程序,总计有4818家企业符合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是巩固壮大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深圳大力推进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深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年的增量正在呈指数级增长。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深圳共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42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400家,创新型中小企业12176家。

衡量一座城市在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上是否具有潜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指标。如果专精特新“后备库”充足,在培育“小巨人”企业时将具有足够的潜力。

宝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全市第一

来自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注册地在宝安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35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154家。二者的数量不仅名列深圳第一,同时位居全国区县第一,“全国专精特新第一区”成为宝安产业的又一张“金名片”。

作为深圳的产业大区,宝安在最新一批深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示数量中再度领跑,重点在于其经济实力雄厚、产业根基扎实、创新优势凸显以及完善的梯度培育体系。

从产业根基来看,制造业是宝安最大的产业底蕴和最坚实的发展根基。今年以来,宝安推出“1+3+N”产业政策体系,编制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精准扶持和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在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上,宝安持续完善“个转企”“小升规”“规做精”“优上市”的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并提供各类政策、资金和人才支持。

龙岗区新增624家市级专精特新企业

近日,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布《关于2022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公示》,共有4818家企业符合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在这份名单中,龙岗区共有624家企业入围。至此,全区已有1044家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企业分属于不同行业,成长于不同环境,发展阶段也千差万别,需要针对企业成长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实施差异化战略。近年来,龙岗区围绕落实“一芯两核多支点”区域发展战略,聚焦“11+2”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以及“3+4”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建立梯次接续、纵深推进的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机制。

去年以来,龙岗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重要部署,出台了《龙岗区企业服务行动方案(2022—2025)》,明确实施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火种计划”,在创新、空间、人才等领域,全方位构建科学高效的企业服务体系,助推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上水平、见实效。

同时,为护航专精特新企业行稳致远,龙岗区还推出一系列服务保障措施。目前,龙岗区已建立起专精特新企业分级分类挂点服务机制,组建了先后两批共81人的服务企业“战训队”,“一对一”挂点专精特新企业,深入一线开展党建指导、惠企宣传、诉求解决工作,帮助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提速。优化行政管理机制、强化人才服务保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等服务,全面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护航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龙岗安心发展。

2022年深圳市4818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公示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2022年深圳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决策部署,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深工信规〔2022〕7号)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区初审推荐、我局复核等程序,4818家企业符合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名单内企业有异议的,请实名反馈,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3年3月15日—3月21日(共7天)。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3年3月15日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