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

上海专精特新申报材料

2023-06-26 20:59:17  来源:专精特新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2

宝山2023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正在进行中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2023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宝山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待区级审核通过后在线导出并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3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见附件2),并于7月9日前报送至注册地(街镇园区、区属公司)。(详见以下表格)

纸质材料(仅提交在线打印的申请表,佐证材料不提交)左侧两个订书钉装订,须签章(封面、骑缝、真实性处盖公章,真实性处法人签字)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三、工作要求

(一)各属地单位要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各属地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三)时间要求:各属地单位应于7月10日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1word版、相关盖章pdf版可适当延后)、在线导出企业自评表(一份纸质)报送至区经委。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四、联系方式

区经委企业服务科:徐老师

联系电话:66786319

电子邮箱:qyfwk001@163.com

材料寄送地址:友谊支路175号503室

附件:

1. 2023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 2023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含佐证材料清单)

3. 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4.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标准

5. 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申报

申请材料目录

1、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2、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3、近三年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4、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书和证明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5、企业典型案例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6、企业LOGO、经营场所、主导产品照片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7、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8、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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