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2024-11-07 22:45:55  来源:知识产权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22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的方式,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在相关法律的制定上逐渐完善。知识产权的制定代表着国家的发达程度以及社会的文明程度,保护知识产权,合理使用知识产权。遵守法律,保护劳动者劳动成果。那么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有哪些方式

知识产权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采取了立法进行保护。那么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有哪些方式呢?知识产权使用权符合出资条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有哪些方式

(一)普通许可:是指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在合同中所约定的知识产权内容,同时保留在该地域范围内许可人自已使用该项知识产权以及再与第三方就该项知识产权签订许可证合同的权利。

(二)排他许可: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域内独家实施其知识产权,而不再许可第三方在该地域内实施其知识产权,但仍保留许可方自已实施其知识产权的权利。

(三)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拥有独占该项知识产权的使用权,任何第三方也包括许可方自已在内,均无权使用该项知识产权。

二、知识产权使用权符合出资条件

《公司法》关于非货币出资,规定应该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主张仅能以所有权出资者,大概是为《公司法》规定之“转让”字样所局限,以为仅“所有权”可以谈及转让,因我国《商标法》、《专利法》的措辞严格区分了注册商标、专利权的“转让”和许可使用,也即《商标法》、《专利法》中所称“转让”仅指所有权的转让,不包括“使用权”的转让。《公司法》没有明确“转让”含义,而知识产权使用权可估价,可由他人实施,可以采用转让一说,符合该出资条件。

三、知识产权使用权可以作抵押吗

知识产权不是抵押的财产,但可以出质进行质押。而出质知识产权的,应该出质所有权,而不是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四条【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采取了立法保护,严厉打击侵权行为,让知识产权人受到更好的保护。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有哪些方式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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