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著作权登记递交材料,依登记是否取决于自愿,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凡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权利进行的登记,即为强制登记。那么著作权登记递交材料都有哪些?
著作权登记递交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基本申请材料
作品登记申请书:通常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以及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等)和作者、其他著作权人情况等。
申请者身份证明:
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确认。
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作品样本:提交能体现作品独创性的样本,具体要求根据作品类型而定,例如:
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的复印件或电子文档。
美术、摄影作品:提供一定尺寸(如10cm×12cm)的照片或实物照片。
影视作品:提供VCD、DVD等视频资料。
二、权利归属证明材料
权利保证书:承诺所提交的作品为原创作品,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著作权归属证明:根据作品创作情况提供不同的证明材料,例如:
委托创作作品:提供委托创作协议或合同复印件,以及著作权归属证明。
职务创作作品:提供著作权归属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聘用合同等。
合作作品:提供合作创作协议或合同复印件,以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和合作作者委托书(如有)。
三、其他辅助材料
作品创意说明:说明作品的创作构思、主要特点及内容等,有助于审查人员理解作品的独创性。
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如适用):若申请者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需提交代理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材料应使用中文简体,字迹清晰、工整,并按要求填写和提交。
根据不同作品类型和登记机构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特定的证明材料或履行其他程序。
综上所述,著作权登记递交的材料涵盖了基本申请材料、权利归属证明材料、其他辅助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多个方面。在申请前,建议详细了解当地著作权登记机构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申请的成功进行。